陈盛没学过什么“追踪术”,但并不要紧。
因为受了重伤,夏侯飞山的轻功已经大打折扣,他是很难跑掉的。
二人一追一逃,把街面上弄得鸡犬不宁,碰撞声、尖叫声、咒骂声此起彼伏。
“该死的小子,我入你先人!”
夏侯飞山脸色铁青。
作为一名追踪界的老专家,他这辈子都没有这么狼狈过,感觉糟透了。
“夏侯老儿,你流了好多血,头晕不晕?”
“早饭还没吃,你肚子饿不饿?”
“你有本事就停下来,像个男人一样跟我决一死战……哦,对了,夏侯家没有男人。”
陈盛在后面边追边说风凉话,把老人家气得眼冒金星。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夏侯飞山却怎么也甩不开对手,他带着陈盛到处兜圈子、躲猫猫,其间还短暂地打了两次,又添了几道伤痕。
“……”
夏侯飞山心跳得很快,精力流失的速度却更快,他已经陷入恐惧之中。
这位夏侯家的骄傲,曾经的一代传奇,在被逼急了的时候,终于把自己的底线搞丢了!
他在路上抓了个小小的孩子,居然“嗖”的一声,对着陈盛便扔过去。
卧槽!
陈盛大吃一惊。
他也是个没有底线的人,但像这种无耻的行径,打死他他也干不出来。
迫于无奈,陈盛只能把哇哇大哭的孩子接住,抱到怀里。而夏侯飞山好容易获得喘息的机会,结果就一道烟溜走了。
“可惜呀。”
陈盛没办法,只得放弃了追踪。
以夏侯飞山的本领,人家但凡有点时间,你恐怕永远也抓不到,再追纯属浪费体力。
接下去,陈盛在城里找了个医馆,把自己的伤口处理了一下,为了防止今后能够用上,还专门买了瓶最好的金疮药带着。
嗯,夏侯老儿执拗得很,肯定会卷土重来的,接着跑吧。
能跑多远跑多远。
于是,陈盛又一次踏上征程,一时走水路,一时走旱路,完全信马由缰。
在这段逃亡的日子里,他还是总有被人“窥伺”的感觉,陈盛不信邪,反复在周围搜寻,却什么也搜不出来,心里毛毛的。
真特么见鬼!
夏侯老儿受了重伤,目前不可能跟着自己,那么这种被人盯上的感觉,到底来自何处?
出于谨慎,他只能越跑越远。
三个月后的某天,陈盛来到一处陌生的所在,他走着走着,突然觉得有些眼熟。
这个酒馆?
这个浴所?
好家伙,我又回来了?这不是跟着燕十三一块来过的无名小镇么?当年的酒喝得痛快,澡也洗得舒服!
嘶……
既然到了老地方,那个会弹琴的小青还在不在?
小青姑娘胸襟广阔,而且还口齿伶俐,给他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着实美得很。
陈盛两眼发光,立刻就骑着马狂奔过去。
随着时间流转,现在已经是春天了。
熟悉的小巷里开满了熟悉的鲜花。
陈盛走到熟悉的圆门前,伸手敲着。
“吱呀。”
小青姑娘果然还在,她开了门,盯着陈盛看了看,吃惊道:“夫君?”
没办法,你很难会忘记一个出手大方的有钱人,而且这个人的体力还特别强悍,辨识度极高。
陈盛大笑道:“对,是我,说话算话,我回来看你了!”
小青也绽开笑颜:“夫君果真言而有信,快进来吧。”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