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米乐的策略(1 / 2)

从老家过完年回来以后的日子平淡无奇,无非是每天在房间里写作业,在饭点出去吃个饭,然后再去写作业。似乎除了作业和吃饭以外,每天剩下的时间就没什么可做的,除了偶尔读读书、玩玩手机以外。

这挺好。毕竟我对其他事都没什么兴趣,也不太想去发展什么新的爱好。每天晚上跟米乐、叶芮阳还有川哥他们开语音打打手机游戏就够了,电脑都不是很想碰。川哥大多时候玩一两盘就要下线,我们仨也总嫌随机匹配的队友没有默契,但找不到一个我们认识的队友。说实话,我打游戏也特别认生,陌生人一进队就会立即屏蔽他的语言,顺带关掉自己的麦克风。归根结底是我的技术不好,时不时坑队友,害得大家前功尽弃。好在他们几个从都不骂我。尤其是叶老大,他是我们中玩得最好的,就算是一打三都能绝处逢生。就有一回,我们三个被干掉了,川哥却大喊了一句“反击从现在开始”,耳机里传来叶芮阳冷漠的嘘声,示意他安静点。于是,半分钟以后,击杀我们的敌人无一例外地倒在了叶芮阳冒烟的枪口下。除了不抱怨不骂人,叶老大玩游戏时的人品差极了,最爱欺负人,经常乱丢闪光弹故意晃我们眼睛——当然是在安的情况下。到了关键时刻,他从不掉链子,也不会捣乱,都是稳稳带我们取得胜利。就算没赢下来,他也不会怪川哥以外的人。好像真的跟以前说的那样,他会罩着我们。

说来也巧,最后是姐姐给我们找的队友。她看到我手机上的游戏图标,告诉我她和岳隐也玩。于是我也没有多想,在征得同意后,就把她们拉进了我们的四人游戏小群。在最开始的日子里,我们都显示出一派绅士风度,有什么好的装备都先给女生,遇到危险也是主动留下来殿后,宁可牺牲自己也要让她们先撤退。不过久而久之,叶老大就露出本来面目了。他又重操旧业,干起了用闪光弹闪队友玩的老本行。他越发放肆,我在开着车呢,他往车里丢闪光弹,有一次我们连人带车集体从悬崖上摔下去过。我姐姐在的时候他还比较客气,对岳隐可就是另一回事了:他敢在岳隐单独行动的时候往她在的楼层里丢燃烧瓶。岳隐倒也没怎么生过气,虽然每次都骂叶芮阳,但跟川哥骂他的语气差不多。可能是叶老大的实力实在太强了吧?其实岳隐也不弱,比我们几个都厉害。这对“雌雄双煞”一通操作,总能把对方打得七零八落、抱头鼠窜,留下一脸懵懵的我们上去打扫战场。

今天肯定是叶芮阳和岳隐带着川哥跟姐姐玩了。不是因为快开学了我作业没写完,我的任务完成了——连老师布置的阅读书目都一本不差地看了。米乐在昨天跟叔叔阿姨回了江元,我和他有段时间没见了,他喊我出来玩。其实也没太久,寒假本就只有二十天出头,我们不过是半个多月没见,而且几乎每天都会听见彼此的声音。但对我来说,还是有点久了。

约好了在市中心的地铁站大转盘碰头。要是在两年前,肯定是在地铁站门外的肯德基等人吧。如今店面已不复存在,而江元的市中心还在不断扩张,地铁站出口数的持续增加就是最好的证明,这一站的规模在中国乃至亚洲也算名列前茅。不过,通道多了,出口多了,人却越来越难找到自己要走的路。本地人甚至都会被地铁站的近三十个出口搞得晕头转向了。“大转盘见”,这成了我们小孩偷懒而又无奈的办法。

我以为米乐会在我前面到,然而呆呆地绕着转盘顺时针转了一圈,又逆时针转了一圈,都没发现他的人影。正垂着脑袋思考一向准时的他为什么迟到了,忽然间就遭到了来自身后的袭击:毫无准备的我像被一只迅猛的猎豹扑到了一样,给撞得踉踉跄跄。回头一看,一脸坏笑的他手里拿了两罐可乐,裹了一身有点肥大的橙色羽绒服,嚣张地对我做着鬼脸。我原以为今天见到了会上去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现在给出的只有对他头发的一顿蹂躏。地铁站的人流量大,我们俩没有闹,开玩笑也是点到为止,要是随便乱跑,十有八九会撞到别人。我可不想这样,自己从来都是一个害怕丢人胜过害怕被惩罚的小孩。别人责备或失望的眼神都能叫我难受得要死。虽然我也偶尔惹事犯错,但爸妈一般是把我拎回家再收拾,保我们一家在外人面前的自尊。即便如此,我还是很怕在弟弟面前被他们责罚。每次我受了罚,弦弦来安慰我,我都生他的气,甚至还跟他打过几次,当然每次都是被打,最后变成他向我道歉。我现在明白这种莫名其妙的愤怒出自何处了:我意识到他是清楚我被罚才来安慰我的,而我受不了在丢人以后还要被人再次提起这些耻辱,即便是好意的。

米乐是一个比我的自尊心还强的小孩吧。他对我说过,一个人的所作所为代表的不只是他自己,还代表他所受的教育。在社会上代表家庭,在校外代表学校,在赛场上代表团队,在外地代表他的家乡,如果在国外,还代表他的国家民族。

他是对的。所以,我现在揉米乐的目的,与其说是报复他的偷袭,不如说是想从他梳理整齐的头发里弄出根会摇晃的呆毛吧。

对了,他在袭击我的时候代表了什么呢?我觉得就只是他自己?毕竟他不可能代表他老家或者他爸妈来偷袭我吧。不知道为什么,想到这一点我就傻笑。他一发现,我的脸颊就又被捏了。

“去哪呀?”

喝着可乐,我们穿过地下通道里涌动的人潮。即便贴得很近,还会时不时被迎面而来的人分开。道路两边掀腾着各种小吃的气息,甜的辣的,热的凉的,应有尽有。看到堆得像小山一般的串串,还没来得及闻到红油厚厚的辣味,脸颊就自然而然地微微发烫了,额头也得跟着冒汗。赶紧调转脑袋,瞧见剥好的玉米和压进榨汁机的猕猴桃,腮帮子一准得发酸。但闻见港式点心店里的沁人心脾的甜味,紧张的小脸又会立即缓和下来,让目光得以被冬天都排起长队的冷饮店的雾气吸引过去。咱们只是经过这里,在过去的时光中,我和弦弦也曾无数次经过,很少停下来买东西。我们总想呀,先去别的地方,等晚上回家了再路过这里时买点我们喜欢的小吃。那时候人会少一点,晚上的店家为了清理卖不掉的食物,会打折甚至免费赠送。然而每次回来时,不是我们俩吃得再塞不下任何东西了,就是我们已经花光了自己的那点零花钱。

从两年前起,我的零花钱翻了一倍,一人领两人份的,似乎爸妈已经习惯每周给小孩们这么多钱了,不想因为少一个人就砍掉一半。我好像得到了某种特权,或者是他们在告诉我:你可以多花一点钱,多做点你想做的事,只要你能开心一点,活泼一点。我甚至相信,我想要更多的话,他们也会给我。但我并不需要,我连自己原来的那一份钱都不知道怎么花。没有任何想买的东西,也没有任何想实现的愿望——要是我的愿望是能够用钱实现的就好了。

但今天不一样。攒了一学期钱,我把一大半都重新交给了爸妈,让他们在微信上转给我相应的数额,剩下的现金都带在身上。他们在转账时给我凑了个整,或许是我跟他们说了要去和米乐玩,或许不是。他们没对我说什么,除了注意安,过马路不仅要看红绿灯和斑马线,还要看每个方向的来车。每次出门都能把这些小学生的安注意事项说上十分钟。

在电影院逛了一会,没有特别想看的影片。我们俩就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两旁有许多灯光明亮的商店,光流淌到了地上。它们卖着各式各样与我们俩无关的东西,我们像两只鸽子落在它的面前,随即扑打着翅膀飞远了。冬日的寒风还没有随着时间往三月走而减轻它的威力,好在我们俩的羽绒服都够厚,抵挡得住。

我们找到了一家电玩店。本来只是想看两眼就走的,店内的音乐和机械声过于嘈杂,我们俩就算走在一起都不得不提高说话的嗓门。这家店原本在商业区的角落里,我和弦弦每次来也都只是玩玩投篮机。时过境迁,它原本所在的那栋大楼已变成了废墟,正围在蓝色的工地外墙里,只露出断壁颓垣倾倒的无奈。但它不会寂寞太久,新生的钢筋铁骨就会拔地而起,覆盖上新的喧闹与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