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白嫂子(2 / 2)

思忖半晌,他开口道:“说实话,这种银包金的锁子,我不曾见过。只怕……东西若是流当,没人会接手。所以外表手工,全做不得数,最多我凭当今的金价银价,按当铺规矩,折个八成当给你。”

忽略工艺品的做工水平和艺术价值,本身是很压价的做法,但那女子仍然十分欣喜:“多谢师傅,已经很好了。”

于是,朝奉噼里啪啦拨打算盘,折算了二十一两五钱白银给那少妇,少妇千恩万谢,拿了钱,带着孩子,一同鞠了一躬,转身走进雨帘中。

听完这个故事,洛小宁注意到,都过敏眼睛里亮晶晶的,有种很复杂的情绪。

她试图去揣测他的感受:

人啊,出生都像无根的草籽,要慢慢伸出根须,一点点抓住大地,这就是人构建身份的一个过程,开始的时候,认识阿娘阿爹,慢慢认识亲戚朋友,认识同僚上级,最终才会有自身的准确定位。

都过敏因为失忆,失去了那些根须,他的世界应该是很茫然的,像个走丢的孩子。

而现在,大概是他失忆后,第一次听见正面对娘亲的描述吧,即使只是从第三人的叙述中,也能感到她多么温柔又多么有力量。

她为他感到开心。

“后来呢?”都过敏收束心神,问老朝奉道。

“后来,”老朝奉捻着胡须,“过了赎当期,那姑娘也没有来赎。不过,这也不出老夫的预料,若她当真一路南下,没找到孩子之前,怎会回来赎当呢。”

“所以东西就上了流当的货柜,”朝奉说下去,“我家掌柜的也说,世上哪有银包金的事,干脆直接把银衣剥下来,当一块金疙瘩卖算了,反正当初也是凭这个价钱收的。”

“但老夫看那花样还挺漂亮,就说,好歹也拿出来摆几天,真没人买,再说剥的事。掌柜的也同意了。”

“本来老夫也没抱多大希望,几乎抛到脑后。万万没想到,就摆了三天,晚上清账的时候,一个学徒跟我说,居然卖出去了。”

“当真?”都过敏眉头一挑,“那买家是什么人?”

“老夫没有亲见,但听说是个养马的,打扮富贵,言语却十分粗鲁,问了好些关于谁当了这锁子的问题,花了三十两,把东西拿走了。”

洛小宁听着,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些天她跟着都过敏,似乎也培养出几分分析推理的意识。

拿银包金,这么奇怪的物件,这个人会买,十有八九,买的不是物品本身,而是见过此物,知道来历。并确定能从中得到更大的利益。

所以如果找到这个人,对寻回都过敏的身份,应该会是一个重大进展。

老朝奉对着都过敏说下去:“客官,既是看永兴掌柜的面子,也是我们当铺行业的诚意,老夫为您拿来了十几年前的账本,这种比较大的进出账,要查核买家卖家的户籍文书,登记姓名地址,希望对您有帮助。”

都过敏一抱拳:“实在感激不荆”

说着,他翻开账本,上头记载,买走这长命锁的人叫做“孙马皮”,家住梁州马掌镇第三甲。

“马掌镇?”

“一个小镇子,离这儿大概上百里地。”永兴掌柜忙笑着道,“那镇子靠山,地形正成了一个马蹄形,就得了这个名儿。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得了这个名儿,镇上倒有一小半人养马贩马,做马鞍打蹄铁为业。”

打听了路线,都过敏拱手谢过朝奉和掌柜。

同时,他也没忘记查查来当东西的时候,那白衣的女子叫什么。

陈旧的纸张泛着黄,十分脆弱,他小心地翻到那一页,上头几个娟秀的小楷签名:白秀夕。

他默念了一遍:我娘叫白秀夕,家住岭南白云城五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