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凶手是谁?(1 / 2)

孙健是老江湖,他考虑事情的角度,要比沈青云考虑的更多。</p>

或者说。</p>

在孙健这种老江湖看来,这个江洋的死,实在是有些太巧合了。</p>

事实上。</p>

不仅仅是他,沈青云的心里面,现在对于那位老同学,也产生了一丝怀疑。</p>

毕竟两世为人,上辈子他干了一辈子的警察,对于这里面的弯弯绕绕,实在是太清楚不过了。</p>

在沈青云的眼中看来,严实这个电话打的实在是有点奇怪。</p>

要知道,沈青云跟江洋素不相识,结果他让沈青云招待一下那位老大哥的第二天,江洋就死在了富民县火车站。</p>

这要是没什么猫腻,打死沈青云都不相信!</p>

他可不认为这世界上有那么多巧合!</p>

“你过去看看吧。”</p>

孙健想了想,对沈青云说的:“既然是你同学认识的人,我看你也可以给他打个电话。”</p>

“好。”</p>

沈青云点点头,站起身离开了孙健的办公室。</p>

一边走,他一边拿出电话,拨打了严实的手机。</p>

可出人意料的是,严实的电话,居然打不通!</p>

眉头皱了皱,沈青云连续拨打了好几次之后,始终都没办法打通他的电话。</p>

最后一次挂断之后,沈青云的脸色严肃起来。</p>

他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太对劲。</p>

“这小子,不会出事了吧?”</p>

沈青云自言自语道。</p>

很快。</p>

他出门骑上自己的摩托车,来到了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p>

按照法律规定,法医鉴定主要受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委托的鉴定。</p>

以富民县为例子,县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需要作人身伤害法医学鉴定的,须委托县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初次鉴定,不得越权鉴定。</p>

委托鉴定由办案单位进行,不授理以个人名义委托的法医学鉴定。</p>

而且,委托法医鉴定前,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准备充分的鉴定材料,交由法医对鉴定材料进行审查。</p>

案件受伤当事人应配合办案单位提供病历资料、检查报告单、影像诊断资料等鉴定资料。</p>

当然,尸检的过程比较复杂,内容也比较多。</p>

简单来说,就是要进行尸体剖检观察,查看死者生前的各器官病变。</p>

然后还有超生反应,因为人死后,躯体的组织、器官对刺激还能发生一定反应。</p>

另外就是尸体现象,如面部及四肢发凉、尸斑、尸僵开始出现,其死后经过时间为一到两个小时。</p>

还有胃内容物,也就是胃内食物,这在法医学上有其独特的意义。</p>

最后就是蝇蛆的生活史,由于蝇蛆各个生长阶段具有规律性,因此在蝇蛆破坏尸体的情况下,是可以运用蝇蛆的生活史判断死亡时间,特别是晚期尸体死亡时间的。</p>

身为一个老刑侦,沈青云可实在是太清楚法医鉴定对整个案件侦破,特别是凶杀案侦破的重要性了。</p>

所以他第一时间就让陈东把尸体送到附属一院这边来进行尸检,因为沈青云很清楚,尽快尸检对破案是很有益处的。</p>

果不其然。</p>

等他来到这边的时候,尸检已经进行了。</p>

“怎么样?”</p>

沈青云对等在外面的陈东问道:“还有别的什么信息么?”</p>

“暂时还没有。”</p>

陈东闻言摇摇头道:“我们检查了那个箱子,还有死者身上的东西,除了身份证之外,其他的东西都没有。”</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