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自辨(1 / 2)

两个丫鬟被差役带了上来。</p>

高惟明道:“你二人可是服侍张五娘的?”</p>

两个丫鬟点头称是。</p>

“张五娘那天晚上去逛夜市和瓦子时,你们可曾发现有</p>

男子见你家五娘美貌,有多次窥视或是长时间凝视她,或是一路尾随着你们?”</p>

左边丫鬟叫小翠的道:“奴婢随五娘出去的,是遇到不</p>

少男子为五娘美貌吸引而注目的,但都以礼视之,不曾有冒犯之举,也不曾发现有尾随的。”</p>

“是你不曾发现,还是说并没有上心去留意有没有人尾随的行为?”</p>

小翠迟疑了一下,道:“是没有发现。”</p>

“当天夜里,你们可曾留意到五娘屋里有什么响动?”</p>

两人都摇摇头,小莲随后又犹犹豫豫道:</p>

“睡到半夜时,我睡得迷迷糊糊的,像是隐隐约约听到有哼唧的声音,再仔细听时,就没有了,我又睡过去了。天亮了去伺候五娘梳洗时,人就不见了。”</p>

“你们没和五娘居一屋?”</p>

两人摇摇头,小莲道:</p>

“以前我们是住在五娘的隔壁,由于前些日大雨,那屋夜里被风刮开了檐瓦漏雨,把墙壁都淋坏了,还没修缮好,就搬到了这屋的隔壁住了,和五娘的屋隔了间屋。”</p>

高惟明见问不出什么了就转而面向徐处仁,“府尹,依小民询问两个丫鬟得知,凶手定是在张五娘逛夜市时撞见她,垂涎她的美色遂起了色心,然后尾随至张家,夜深时潜进张宅将其掳走,而这凶手也熟悉小民,还和小民有过节,于是在奸杀了张五娘后,就干脆嫁祸于小民,凶手一石二鸟,既了结了身上的命案又达到了报复小民的目的。”</p>

“哦,那你说说你得罪了什么人,和谁发生了过节,你列出个人员名单来,本官差人去查。”</p>

“小民平时一向谨言慎行,和人连口角都未曾发生过,委实不知到底得罪了何人,想是无意中得罪了人而不自知?”</p>

“啪!”</p>

徐处仁把惊堂木狠狠摔在案几上,厉声喝道:</p>

“大胆!人犯高惟明,你当这公堂是什么?是瓦子茶肆里的书场吗?由得你在这里编故事说书?你无中生有的编造出个凶手来为自己脱罪,你当本官是什么,任由你耍弄吗?这种小儿的把戏你也编得出来,任敢再信口开河,本官先判你个藐视公堂之罪。”</p>

“府尹,小民敬畏公堂,也敬畏府尹,并不敢信口开河的编故事,小民之所以如此说是几点有力的依据,请府尹容小民一一道来,如果小民说完,府尹认为小民说的这些没有道理,只能说这个凶手太高明,小民既然辩驳不了,就甘愿替他认了这桩命案。”</p>

“哼,你倒说得委委屈屈的,本官看你还能说出什么花来,你说。”</p>

“谢过府尹,小民前面说过,翻墙入小民家的是真正的凶手,府尹却认定是小民所为。对此,小民要自辩一下。</p>

”张班头测量过落入院墙的足印,进院和出院的足印大小是一致的,只是深浅不同,当时,小民给张班头分析过,这其中缘故是进院时是背着张五娘,是两人的重量,自然足印要深一些,出院是凶手一人,只有一人的重量,所以足印要浅一些。</p>

如果依府尹的意思,凶手是小民的话,那就应该只有翻墙入院的足印,为何还会有翻墙出院的足印呢?</p>

“还有最为关键的一点,这足印和小民所穿的鞋大小也不一样,尺寸要比小民的大上一号,这一点,府尹大人可以派人验对。</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