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足鼎立的局面就只有两只脚了,那肯定就有一些局限。
如果现在呼延大将军把北部郡拿下,鹤城拿下,那就会给宁王的军队一个震慑。
所以能不能一举拿下鹤城,真的是整个战役的关键所在。
鹤城就好像是一块硬骨头,非常的不好啃。
“我们两就把后勤的工作做好吧,这从叶城到鹤城,有十天的路程,一定要让将军们吃好喝好,休息好,才可以让他们有力气去打胜仗。”
姚千寻对黄莺莺说道。
两人在随军的这几个月里,关系就更好了,简直就成了生死之交。
黄莺莺对姚千寻言听计从,只要是姚千寻说的,她都会无条件去遵从。
每次她的手起水泡了,脚起血泡了,姚千寻都会无怨无悔的帮她把疗伤,她做错了事情,姚千寻和她一起受罚,饿了,姚千寻总是能想到一些吃的,做给她吃。
当她受不了那个苦的时候,姚千寻会帮助她,给她讲一些好玩的事情,没有刻意的去讲什么大道理,只是单纯的让她开心而已。
“千寻啊,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为大晋做什么贡献,只知道赚钱,让自己的生活过的好,过的痛快。
国家大事对于我来说真正的是太遥远了,遥不可及。
可是这一次,我深刻的体会到了军人的不容易,国家的不容易”黄莺莺说到这里,又觉得有些心酸,她一个正宗的皇室成员,却从来都不知道要为国家负担什么。
“你这个人,没有经历过这些当然是不知道严重性了。我也不知道的,只是现在经历了,才知道,我们其实都是一样的。”
姚千寻安慰着黄莺莺。
黄莺莺拉着她的手,她的母亲和父亲都宠爱她,她的姐妹们也都让着她,丈夫也从来都不会说她什么,所以她是非常幸福的。
可是跟姚千寻在一起,姚千寻也什么都不说,却用自己做的事情去感化她。
呼延大将军对她的严厉,多次让她委屈的不行了,可是是姚千寻带着她度过了一个有一个的考验。
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千寻,我好喜欢你。”
“莺莺姐,我也喜欢你,如果没有你的帮助,我在京城也不可能住的那么舒服,也不可能把生意做起来,这就是缘分吧!”
两人相互的夸了一会儿,然后把身上背着的东西往上理了理,加快步伐跟上军队的步伐。
黄莺莺想起自己刚到军营的时候,走路的脚上不停的起泡,姚千寻给她弄好了,第二天一走就又会起泡,到了后来起的是血泡。
现在的她,脚上已经都有了免疫,走再多的路都不会起泡了,这是不是也是一种进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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