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第一本书叫做英雄联盟之灾变时代,2016年3月11日,我晚上坐在电脑前面忐忑的码完第一章,想都没想就发了出去。
那时候没有想过存稿,也没有想过发书什么的需不需要套路,就这么一头扎了进来。
其实我2011年大学三年级的时候还写过一本仙侠,只不过太监了,那时候觉得自己人生阅历太差,写什么都差一点。这次虽然好了许多,但其实还是总能感觉到自己的不足。
第二本叫我是大玩家,一直都在起这么土气的名字,也没什么特点,闷着头写。那时候连主角名字都用的我自己的名字,就想圆自己一个极限运动的梦,我大概就属于那种眼高手低说着自己胖成狗结果还不太愿意去锻炼的选手。
第三本,叫大王饶命。
我给我曾经的责编看这本书三万字稿件时,伯汗看着“至高神座”给我说你这名字不行啊,不适合都市,我说奥,是要不正经一点吗,那就叫大王饶命吧。
现在,我很感谢伯汗巨,否定了之前的那个……原谅我是个起名渣。直到现在,我仍旧非常满意自己想出来的大王饶命这个名字觉得它非常符合风格,拒绝反驳。
写书至今455万字,创作天数736天,刚刚两年的样子。
两年前的今天,我应该此时仍旧坐在电脑前面,看着书评区,看着每一条支持或者不支持的评论,看到支持了会对老婆说,老婆,有人夸我了。
看到不开心的会抑郁一下,心想我写的挺好看啊,凭啥说我写的不好,后来我才明白,那时候自己写的确实不好,而且每个人也会有每个人的口味。
也是近半年之后我才知道,第一条夸我的评论是我老婆写的,她每天都默默的来支持一下,还特别小气每次打赏只打赏一块钱,那时候还是旧版,她一直想打赏一毛钱的结果没找到选项,直到半年后她才说漏了嘴,我也才知道她支持了我那么久。
她说她每天看到我被读者认同就会很开心。
所以,她愿意每天花点时间看看小说,认同一下,让我开心一下。
后来,读者多了,认同我的多了,她就弃书了。
真是个悲伤而又感人的故事……
第二、有时候我会感觉自己很煞笔,冲动,上头,情绪化,写个情节能把自己逗笑半天,写赵永臣那个再会两字时也会把自己写的坐在电脑前面哭成弱智。
我老婆曾说我精神分裂,有时候很小孩,有时候很成熟,其实我成熟都是装的,是面对这个世界的堡垒,我更宁愿我一直像个小屁孩一样,那多开心啊,无忧无虑的。
有时候回想这整整两年时间,感觉像是一场梦。
可能我这个人的品味有点俗,我最喜欢的是一首名字很烂俗的歌,准确的说是喜欢第一句歌词,春光灿烂猪八戒里的,好春光,不如梦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