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梦梦:岂能让别人坐享其成?【5更】(2 / 2)

十七爷的粉丝们依旧保持着嘻嘻哈哈的势头,大多都以打趣十七爷为主。</p>

但也有少部分粉丝非常愤怒,说要人肉搜索这家公司。</p>

幸得十七爷在粉丝群以及各大平台上声明,要粉丝们理智对待,不要使用网络暴力,以免给UP主以及粉丝自己带来更多的麻烦。</p>

【十七爷:我会咨询身边的律师朋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感谢粉丝们的关注,还请大家不要插手,我自会解决,拜托了。】</p>

黎梦雨看到世清野的这条信息,第一时间就发站内信联系到他。</p>

【小白的日记:清野大哥也被抢注商标了?】</p>

【十七爷:从这个“也”字可以看出,梦小小你也没幸免于难啊?】</p>

【小白的日记:嗯,昨天收到了私信,叫我停用ID,否则就要发我律师函。】</p>

【十七爷:关于这件事,我咨询过律师,我们UP主使用的ID属于姓名权的一种,姓名权是高于商标权的,所以对方没有权力阻止我们使用自己的ID。】</p>

【十七爷:至于有些UP主在签约了一些广告合同以及贩卖商品,关于这方面的商标权问题,就要另外再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p>

得知自己能继续使用自己的ID更新视频,黎梦雨放宽了心。</p>

幸好黎梦雨并不靠“小白的日记”做广告宣传或出售商品,暂时不会牵连到法律问题。</p>

但黎梦雨这一世从事最多的还是经营“小白的日记”这个网络账号,以后说不定真的会出一些相关的周边或商品。</p>

为了避免到时候真的出现商标侵权的问题,黎梦雨还是不能放下这个潜在的隐患。</p>

“你想成立公司?”</p>

听到小丫头突然提出这个要求,皇夜阑有些诧异。</p>

“嗯,我想了下,以后若是要一直做视频的话,成立公司会更方便操作一些。”</p>

“而且注册商标也必须要公司或个体工商户才行……”</p>

“是我把‘小白的日记’的名声扩散到如今这个地步,岂能让别人坐享其成?”</p>

一想到有人拿着自己的名字来威胁自己,黎梦雨就咽不下这口气。</p>

属于她的,她不会拱手让给任何人。</p>

“好,需要我帮忙的地方,随叫随到。”皇夜阑点了点头,既然是小丫头的请求,他自然义不容辞。</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