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现实里的大变活人(上)(1 / 2)

队伍频道:</p>

死宅的呐喊:胭脂,你太狠了吧。</p>

血凝的胭脂:对心机婊就是要狠辣无情,不能惯着她。</p>

后面加了个得意的表情,陈墨隐隐能想象得出她小恶魔一样的得意笑容,不由得竖起大拇指。</p>

系统提示:队长把道具“行囊扩展包”分配给了你,队长把道具四级符文“阳炎”分配给了你,队长把道具三级符文“侵蚀”分配给了你......</p>

队伍频道:</p>

死宅的呐喊:胭脂,我有整套风魔战衣套装了,风魔战衣和风魔战靴就不用分配给我了。</p>

血凝的胭脂:好,那这两件我就留下了,我下线了,88</p>

死宅的呐喊:88</p>

......</p>

北地广场距离陈墨的小出租屋不远,地铁只有半个小时的行程,在魔都这个距离算是很近了。</p>

陈墨住的是郊区,北地广场是离他最近的一个商业区,每到周末时这里都有很多行人。</p>

季莎莎比他先到近一刻钟,她穿着衬衫短裙,下身黑色丝袜包裹着雪白修长的美腿,简简单单的搭配自然勾勒出一种妩媚来,脸上妆容浅淡,精致而素雅,在夜场中工作过的她自然知道怎样化妆更能吸引异性,此时就有不少目光朝她引以为傲的双腿上看来。</p>

季莎莎和陈墨从小就是一个院里玩到大的,在她小的时候她们所在的小县城还不像现在那么冰冷,防盗门还没有出现,同一个院落里的人很容易玩到一起去,陈墨小的时候没少去季莎莎家里蹭饭,季莎莎也没少去陈墨家里玩耍;两个人的性子却是截然不同,陈墨从小就很温和,到了高中时还会被邻院的流氓欺负,而季莎莎却是脱缰的野马,在陈墨还背着书包的时候她就和男孩子一起打架了,在陈墨考大学的时候她则退了学开始混社会,按摩店,理发店,ktv,酒吧的工作她都做过,陈墨读大学的时候一个月生活费只能勉强维持生活,还是季莎莎时常接济的他,难得的是十几年过去了,两个人还在一个城市里生活,还能保持联络。</p>

看到陈墨的时候季莎莎先是一怔,然后歪着头好奇地打量着他。</p>

陈墨摸了摸脸道:“我脸上长东西了吗?”,</p>

季莎莎摇了摇头道:“墨墨,你最近是不是健身了?感觉你比以前结实了许多,气质也不一样了,不像以前那么弱不禁风的,像个书呆子”,</p>

说着忍不住咯咯一笑。</p>

看来属性的增加体现在体质和气质上的改变很明显呢。</p>

陈墨摸了摸自己的脸道:“办了一张健身卡,练得不多,不过看起来效果好像还不错”,</p>

“现在看起来有点像斯文禽兽的样子了”,</p>

季莎莎笑了一笑,抓住他的手道:“我要买一个钉镯,先陪我去逛逛”,</p>

说着拉着他进了商城。</p>

平日里陈墨很少进商场,现在的魔都寸土寸金,北地广场的门面租金是附近最高的,里面的商品也比外面贵了不少,陈墨这样中规中矩的上班族,每个月拿着可怜巴巴的几千块工资,到了这里只有眼馋的份。</p>

商场的一层店铺林立,左面的店面以美食为主,往右转则兼而有之,眼镜店,服装店,名表店,手机店,林林总总不一而足,到了二层则多是美食中心,在这个地方吃一顿饭陈墨得要回去节食好几天。</p>

陈墨买了两杯星巴克后就被季莎莎拽着左逛右逛,走走停停,一刻钟后进了一家首饰店,导购的小妹看着打扮精致的季莎莎和穿着老土的陈墨,眼中揶揄的神色一闪而过,这年头,逛首饰店的女生挽着的不是富二代也是青年才俊,像陈墨这种一身地摊货进首饰店的当真不多,看他身旁的女孩子长得也不错,条件也不错的样子,怎么就甘心插在一堆牛粪上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