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谁发明了这个词。
这个词的意思,是不是施舍的意思?
在那一个瞬间,林铮确实是有一个很朴素很无情的想法,那就是他自己找死关我公司啥事?
且不论无牌无证,你他么的喝酒超速逆行,三更半夜不回家,人家自己都不爱惜生命,还和我说人道主义?
死者为大那你们大去呗,我又不认识他。
这种人,撞到路障自己死了就算了,要是他撞到其他人呢,是不是就是别人跟着倒霉了,所以要林铮给这样的人赔钱,林铮说服不了自己。
“林总,你们公司是大公司,赔点钱不算什么,也是能赚点好名声,何乐而不为呢,你看他们闹的,不赔钱肯定解决不了,就算是花钱消灾,息事宁人吧。”交警继续谆谆诱导。
“不是,这位大哥,我想请问一下,这个人道主义赔偿,是强制的,还是自愿的?”林铮确实有点懵逼了,对于这个事情,难道还能强逼不成?
“这个当然是自愿的,不过一般都要赔,赔多赔少的问题罢了。”交警解释道。
“既然是自愿的,那我为什么不可以不赔?”林铮不懂。
这个社会确实遵循长久以来形成的人情规则,教导大家与人为善,吃亏是福,很多人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会觉得死者为大,买个好名声,买个日后清净,或者不想折腾,浪费时间,就从了。
可是这样的人,真的值得这样去做吗?
如果林铮赔了,就会让别人觉得这事是爱尔家理亏了,这个事情就无法起到一些正面的效果,会误导了周围的群众了。
下一次,你赔不赔?
或许有人看到了这样的情况,会不会直接来碰瓷?会不会有人直接把自己奄奄一息的老头子推进沟渠里面,就是为了那点所谓的人道主义精神的赔偿?
他们家属这种蛮不讲道理,一哭二闹三上吊,你服软,他们可能只觉得你好欺负罢了,他们继续闹,不服交警判决,不过是看爱尔家公司有钱,想要从中获取利益罢了。
如果是个没钱的穷鬼。
他们会不会这样做?
按道理来说,法律这东西不是应该保护合法者的利益不受侵害的吗,可为什么反过来要去保护这些无理取闹的人,还会允许这样的所谓的人道主义赔偿?
林铮知道自己的想法可能有些冷血。
但是这是自己真实的想法。
“这件事,我们爱尔家公司,没有任何的错误,所以我不赔钱。”林铮喊了一声,故意让他们家属还有周围的人听到。
那些家属,闹得更厉害了,梁思静也带了公司的其他人来到了现场,全都围在林铮的身边,身边这些家属丧心病狂来过来殴打林铮。
交警也是没办法了,回头跟他们家属说:“你们如果还是不服的话,可以去法院起诉,不过你们的胜算不大。”
“我们不服。”
“我们要上诉。”
林铮这个时候,接了一句:“如果你们要上诉,我们爱尔家也是绝对奉陪的,随时恭候。”
然后大步走了。
林铮走的时候,心里有很重的失落感。
为了要钱,挡住不给修水管,不顾其他人的感受,这样真的可以人道主义精神赔偿吗?
ps:本章,仅代表个人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