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大榕领着启万里来到了自己现在的住处。
那是江歧城边缘一处破旧的房屋,屋子看着很有年岁了,推开门,却令启万里大跌眼镜。
明明从外面看起来好像贫民窟老破小的一个屋子,里头居然如此精致华丽!桌椅床柜全都是用上好的红木制成,甚至还摆放着在这个时代十分少见的工艺品,那些沙发更是由昂贵的真皮制成,启万里这个“鉴定师”可以一眼看出,那居然是市价至少上百金元宝的鲸皮!
他震惊地看了潘大榕一眼,潘大榕苦着一张脸,对着屋里喊道:“小丝,别躲了,是我。”
只听一声银铃般的轻笑传来,一个衣柜打开,跳出了一个女子。
这女子看着二十三四岁的样子,但她的眉眼、神情,却透露出一股孩童才有的天真幼稚,让她给人的感觉更像一名少女。她身上穿着的衣服首饰,全都名贵无比,单看那一身起码便是几百金元宝起步,更不必说她跳出柜子时,还能瞥见柜子里有许多这女子的衣服。
“大榕哥哥,你回来啦!”名叫小丝的女子笑得像朵花,蹦蹦跳跳地就要扑到潘大榕身上,潘大榕也不抗拒,让小丝抱了抱后,让她坐回了沙发上。
潘大榕愁眉苦脸地看着启万里,说道:“呐,就是她。”
启万里脸色古怪地问道:“你这明明是金屋藏娇,怎么还成了被讹诈?”
“唉,你听我细细说来。”潘大榕苦大仇深地讲起了自己的故事。
大约是两个月前,潘大榕路过了江歧城,然后感官敏锐的他,居然发现在一个废弃小院的枯井中,有微弱的呼吸声传来。
本来只是抱着好奇心去看一眼,却不想当他往井里望去时,井中那个奄奄一息、衣衫褴褛、形容枯槁的女子也恰好睁开了眼,看了他一眼。
这女子当然就是小丝,用潘大榕的话说,当时小丝的眼神就好像是一只快死了、却依然想要撒娇的小猫,让自己这个三十多岁的汉子根本无法拒绝。心一软,他当时便跳下枯井,救出了小丝。
“其实,她已经失忆了,而且智力也受到了损伤,就和五六岁的小孩子一样,根本记不住自己的名字。当我问她名字的时候,她只会说,小丝、小丝,我想,这应该是她的小名吧。”潘大榕说道。
之后,他带小丝去吃了东西、买了一身新衣服,将她送到了衙门,想着这就解决了,没想到,噩梦才刚刚开始。
“在衙门里,她她她,她居然说我是她哥哥!”潘大榕悲愤欲绝地说道:“说她失忆了、傻愣愣的吧,跟我吃个饭的功夫,她不仅记住了我的名字、喜好,连我包里有多少钱、爱吃什么菜统统都记住了!说得头头是道!”
“而且,我一说要走,她就哇哇地哭,说我要把她扔了!你说说看,那种情况我怎么走得脱?没办法,我也只能先把她带在身边,正好我以前来江歧城办过事,有一套小破屋子……就是这,所以打算先把她安顿在这,然后趁她睡着了之类的溜走……”
“没想到,这小姑娘,要求,特别的多!木板床硬了不肯睡,一定要天鹅绒床单;椅子太旧不肯坐,一定要红木椅因为‘上面的味道很好闻’;眼睛看得到的地方要有漂亮的手工艺品,她才开心……只要一个满意不达到,她就要哭就要闹!根本不给人活路!”
潘大榕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说道:“我辛辛苦苦存在这么些年的钱,当初还从苗富的仓库里偷偷捞了一把,这没几天,全交代在这了!等买完家具,她又嫌衣服穿着不舒服!最起码要真丝的!后来一件还不够,因为穿了一天以后,上!面!有!灰!”
“反正,这位大小姐,吃的住的穿的,全部都是顶级的要求,只要有一个不满意,又哭又闹都是最起码的,严重起来甚至会玩自杀,有一次我实在烦了,躲了三天,她居然真的就三天没吃任何东西,然后还一边哭一边想跳到江里……妈呀,我真的是,走不脱啊!”
启万里脸色越听越古怪,问道:“所以,你就干起了替人捉奸这种活,赚钱……补贴家用?”
“可不止是捉奸。”潘大榕哀怨地说道:“跑腿、送信、苦力……你没发现,城里佣兵工会冷清得不得了吗?那是因为这俩月,整个佣兵工会被我一个人给垄断了!你都不知道,养这位大小姐要花多少钱!”
启万里啧啧了两声,又问道:“你就没想过找找她真正的家人?发掘一下她的身世?”
“你别说,还真有。”
潘大榕看了一眼房间角落里的小丝,此时她正高高兴兴地摆弄着一个小玩具,那是刚才他们俩回来的路上,随手买的。
“小丝之前出现在枯井,差一点点就死了,这事肯定是有个前因后果的。我大概调查了一下,打听到了一件事。在我发现她的前两三天里,有一批外人到江歧城待了两三天,什么事也没干,每天就光是在城里转悠了,神神秘秘的。我估计吧,他们很有可能就是来找小丝的。”
“而小丝虽然失忆了,感觉也有些呆呆傻傻的,但其实很敏感,就像我刚刚说她可以用极短的时间记住我的爱好一样。她一定发现了这些人想对她不利,所以自己躲进了枯井,但是她没有自己爬出来的能力,才会差一点在枯井里饿死渴死……”
“嗯,你的推断还是挺有依据的。”启万里漫不经心地点点头:“那你继续加油寻找她的身世吧。对了,你欠我的东西什么时候还?”
潘大榕身体微微一颤,赔笑道:“哥,我哪有欠你啥呀?”
“噢?你还欠我两件事呢。”启万里笑得非常阴狠:“你该不会以为,有个小姑娘在这里,我就真的不会拿你怎么样了吧?欠债还钱,可是天经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