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马枪术”本身,只是一个辅助型的初级技能,需要的经验不高,两天时间我便达到了要求,再找鱼姬做个小任务,便突破瓶颈,拥有大师级骑马枪术了。
现在,我在座骑上使用长河落日时的效果,与步战时基本相同,而且由于座骑的冲力,应该说效果还会加强一些。不过最重要的,当然还是终于可以淘汰鬼月枪,用上古龙枪来使长河落日了。
拍动小龙,向眼前三只12o级的铁拳山妖冲去,长河落日准确的将它们串在一起,看着它们头上冒出的一排排数字,我都要醉了。
悦耳的提示声响起,双喜临门,我终于达到了12o级!
还没等我从兴奋中清醒过来,黑海之鹰的信息传来,前线有点问题,需要我去解决。
看着信息后面的具体内容,我长吸了一口气:“终于还是对上了啊,火灵王!”
自从离开采玉之村,火灵王一直就在西南混,而且混得不错,在没有大集团撑腰,又结了不少仇人的情况下,仍然获得了两个镇的领地,同时兼任着二等城市赤域城的城主。
来到赤域城,看着城楼上那个全身红袍的男子,我慢慢走了过去,脸上带着微笑,象是完全不怕他动攻击命令一样。
火灵王终于出声了:“与天争锋!相信你的手下已经传达了我的意思!想要我献城,可以,就是我们两人在这城下来一场生死决战!”
我的笑容更盛了,火灵王,你确实有点不走运,或许,我是你游戏中的克星吧,为什么你偏偏在我升到12o级的时候,向我挑战呢?
不过,想一想,还是有些不忍心,火灵王虽然算我的敌人,但确实还没给我造成过什么损失,他自己倒是吃了几次亏。火灵王人品不好,但二十年前自私的我,大概也比他好不了太多吧,何况跟他一样的玩家,这世上还有很多,难道我都去替天行道?我吃饱了没事干么?
我缓缓道:“你不是我的对手,不战也罢,其实我也不需要你献城,你只要打听一下就知道,其他玩家城主,在合入自由国后,他们的地位照旧,收入不但不会降,还会提升不少,所以,我们只是请你加入,而不是夺取你的利益。”
我自己都有点佩服自己,居然对曾经的敌人,用上“请”字,而且说得那么轻松,这,或许就是身处优势地位者特有的大度风范吧,嘿嘿。
火灵王哼了一声:“利益?利益算个鸟?我现在可不再是以前那个落魄的穷人了!与天争锋,现在,我在无限世界里唯一的目标,就是当众击败你!”
火灵王以前落魄?我怎么没感觉到呢?不过他真的给了我一个意外,他居然把击败我,看得比金钱还重要!
火灵王继续道:“与天争锋,我知道你以前一定很瞧不起我,觉得我为了利益不择手段!是的,我承认,因为从前的我,家里很穷,穷得买不吃食物!我和剑下无情的游戏设备,都是偷来的!我不惜一切,抢怪爆人,只是为了生存!”
“现在,我已经挣到了足够的钱,我需要找回自己的尊严,抹杀我从前的那些阴影!而要做到这一切,只有与你一战!”
我终于收起了笑容,第一次,我没有再瞧不起火灵王,甚至,还有了一点点共鸣。
是的,每一个穷人,在经历了黑暗的奋斗历程后,他们最需要做的,就是找回尊严,就象人们所嘲笑的那些暴户,把钱花在正常人觉得很无用的地方,但对他们来说,不这么做,他们真的很难抚平心里的黑暗记忆。
我也是一样啊,为了恢复正常人的生活而开始无限世界的奋斗之路,而当我已经正常后,仍然这么努力,又是为了什么呢?
既然在游戏里惨痛失败过,那就要用更大的成功去遗忘过去,这或许是人类的一种本能吧。
“那么。”我抬起头:“我接受你的挑战!火灵王!”
“不过,为了决战的公平,你必须答应我的条件:一、我们都不用宠物。二、你和你的兄弟剑下无情,一起上吧!因为,我已经12o级,我的武器和装备都已经是日级的,我足够,以,一,敌,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