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那时候的沈墨染性子孤僻冷傲,任何人都不会被她放在眼里。
她和苏清越只见也只是点头之交。
却没想到,不过短短的一段时间,她和苏清越已经成为了挚交的好友。
沈墨染甚至可以为了她两肋插刀。
“你以前不是说自己喜欢一个人待着,一个人待着清净,不喜欢与人来往,更不希望跟别人成为朋友吗?”
傅云深眉心微蹙,继续好奇的问。
听到他的询问,沈墨染抬眸看向他。
他略显蓬松的发丝,在灯光映衬下,松松软软,令人忍不住地想要摸一摸。
沈墨染收回了目光,淡声:“或许以前的我更适合孤独,但现在的我却认为,人不应该一辈子都在孤独中度过,那样就太没意思了。”
在她的认知中,人是一个独立的个体,除了自身之外,都是别人,这一点毋庸置疑。
但,人还是不能没有朋友、亲人和爱人。
毕竟,身处滚滚红尘,想要不去沾染半点红尘俗世,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人,也是一种群居性的动物,韶华几十年,孤孤零零的一个人,其实也挺没意思的。
沈墨染并不害怕孤独,却讨厌孤独。
她喜欢烈火烹油的繁华,轰轰烈烈的人生。
不愿意悄然于世,孑然一身,孤孤单单的来,孤孤单单的走,到最后,这世上连她存在过的半点痕迹都没留下。
所以,她的人生一定要浓墨重彩,拒绝轻描淡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