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厅里灯光璀璨,在大厅的靠前方摆了三桌,其余地方全都空了出来。
为了这次同学聚会,林清璇做了很多准备,向很多同学搜集了不少素材。此刻大厅的投影正放着大家曾经在一起的那四年快乐的时光,许许多多张照片,将众人的思绪都拉回到了大学的那四年。
看到曾经或稚嫩或轻狂的自己,不少人的眼睛里都泛起了泪光。过去的岁月不可能再重现,昨日的种种艰难和苦难,有朝一日,回顾之时,都会感觉到这是一种幸福。<>
罗旭在投影看到了六七年前的林清璇,那时候她刚进入大学,和所有人一样穿着军装在军训,一个班六十人,他一眼能从人群辨认出哪个是她。
倒不是因为他的眼力有多好,而是因为林清璇与众不同的气质,令她纵然身处万人之,也能显得卓尔不群。
“看啊,这是大一那年冬天的第一场雪,我们宿舍四个在学校后山的树林里扔雪球玩。那时候我们好傻啊。”
有个女同学看到了多年前一个宿舍的合影,脸虽然挂着两行清泪,却也带着笑容。她是一个从贫困山村走出来的孩子,那年冬天,她穷得连一双棉鞋都买不起,是宿舍里其他三个姐妹,凑钱给她买了一双棉鞋。
至今,那双棉鞋仍被她保存在家,而她早已不是当年穷得什么都买不起的女娃子,已经是家乡当地的一名有名的女状师,凭借着自己的铁齿铜牙,为穷苦人伸冤,为苦难人诉苦。
和她一个宿舍的那三个女同学都来到了她的旁边,姐妹四个抱在一起为再也追不回来的昔日时光而痛哭。
好端端的一场同学聚会,竟是在怀旧的感伤掀开了序幕。投影幕的照片还在继续更换,四年的时光,一千多天,想起来很漫长,但却都浓缩在了这些一百多张的照片之。
女人是感性的,这些做大状的律师也不例外,不少人都已哭成了一团。
连男人也未能幸免,或许是看到了年少轻狂嘴角扬不可一世的自己,或自嘲,或愧疚,但最终总有热泪在眼眶涌动。
倒也有几个带了家属过来的,和罗旭一样,这些事情并不是发生在他们身,对他们的触动并不大。
酒店的工作人员已经开始菜,林清璇这才招呼大家落座。和其他女同学一样,她也流了泪。<>
众人围着圆桌坐了下来,林清璇端起酒杯站了起来,还未开口,却被班长魏德高给拦住了。
“清璇,你今天先别开口,给我们介绍一下你旁边那位。大家伙都等着认识呢。”
林清璇看了看罗旭,笑道“各位同学,是我疏忽了,早该引荐他给大家认识的。这是我男朋友,他叫罗旭。”
林清璇的一只手在桌子下面握着罗旭的手,罗旭能够感觉到从她掌心渗出来的汗水,看来这女孩并不擅长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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