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基础』剑术(1 / 2)

在顾云看来,武技的重要性要远远高于兵刃。

现在的妹妹虽然空有强大的兵器,却并没有掌握与兵刃相匹配的剑术,在他曾经生活的大陆上,这类人往往都会获得一个响亮的名号——大肥羊。

大肥羊指的就是那些花费重金购买了一身高级附魔装备的富家子弟,那些城外游荡的盗贼首领持有的传奇兵刃多半就是从这些富家子弟手里抢来的。

这些富家子弟的特点就是认为拥有附魔装备就天下无敌了,殊不知一伙训练有素地盗贼就能轻松搞定他们。

而顾云,绝对不允许自己的妹妹步了那些大肥羊的后尘。

他手执誓约与胜利之剑,站在顾天天的面前,“听好了,长剑的杀伤力就在于其锋利的剑刃,而你刚才挥剑最致命的问题就是一直都用剑脊对着别人。”

说着,顾云亲自挥剑为顾天天展示,“任何时候,都要将锋刃对准敌人。”

“明白了。”

顾天天乖巧点头。

“但是,仅仅掌握挥剑的方法还远远不够,那些死在盗贼手下的富家子弟们就是只学了一些剑术的皮毛,就迫不及待跑去路见不平,这是非常愚蠢的行为,那些拦路的盗贼练就的都是真正的杀人技术,基础剑术根本不足以对付他们,而更重要的是,如果只掌握了剑术的皮毛,就根本无法发挥出附魔武器真正的威力,在他们手中,再强大的武器都和普通的铁器无异。”

“哥,这一点你大可以放心!”

顾天天自豪地开口说道,她就绝对不会像哥哥说的那些富家子弟那样到处送人头,“一般我遇到混混都是直接报警的。”

“你不能总是仰仗别人的力量,女孩子出门在外,更需要学会如何保护自己。”

顾云态度严厉——妹妹的安全一直是他关心的头等大事,这件事可不能打马虎眼,他也不可能把妹妹的安全完全托付给警察,“为了发挥出武器真正的力量,人们开发出了相应的技巧,这些掌握了异于常人技巧的人,才能被称之为真正的武者,而在诸多兵刃之中,剑是应用最广也最受欢迎的类别,绝大多数富家子弟自幼就开始学习剑术,你的基本功在短时间内肯定无法和他们相提并论。”

“哥? 你就直说吧? 我准备好了。”

“好,那么我先给演示一下最基础的剑技之一? 剑技并不困难? 大致可以总结为三步,你看好了。”

闻言? 顾天天屏住了呼吸。

她虽然知道哥哥很强,但是顾云却很少在她面前与人比斗。

“第一步? 调整握剑的姿势。”

顾云一边说着? 一边双手紧握剑柄,面对窗口,做出标准的挥剑姿势。

他过去也和不少的剑术大师交流过心得,因此对于指导妹妹剑技还是颇有自信的。

“第二步? 集中精神? 在挥剑之前努力看破对手的弱点。”

“第三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将精神力集中于剑刃之上!”

刹那间,剑刃之上迸发出的刺眼强光让顾天天根本睁不开眼来,事实上不止是她,方圆数公里之内的人们都看见了这道比太阳更加耀眼的强光。

“最后? 把你的敌人和整个城市的地表一起毁灭吧!”

“你给我慢着!”

顾天天一声尖叫之后,强光消散。

顾云封单运气地收剑? 并将誓约与胜利之剑递还到妹妹手中,“如果看明白了? 就开始训练吧,这个剑技虽然简单? 但最重要的就是挥剑时的气势。”

“哥? 我觉得吧? 你可能对‘基础’这个词的理解不太对劲。”

顾天天依然心有余悸,她现在仅仅是作为初学者了解一下长剑的使用方法,并没有打算将整个城市的地表一起毁灭。

而且这个台词明显是反派说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