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脸大汉站到了椅子上:“到烽山市的兄弟们注意了,麻烦大家到我这里来一下,出门在外都不容易的,咱们现在也属于同病相怜,提前认识一下吧。”
官场里就是这样,本来大家都是这样想的,可真要是没有人组织,就不会有行动,一旦有人组织了,绝大多数人都会响应的。
金帅数了数包括自己在内,一共有十一个去烽山市的,这些人当中最大的年龄也没有超过三十岁的,最小的恐怕就是金帅了吧。
“我是原督查室的干部叫马大华,人送外号马大哈,其实我这个人一点也不马大哈,是有人在陷害我。兄弟们,我有个提议,办公厅不给咱们送行酒喝,咱们是否自己凑份子去醉上一场呢?一醉解千愁啊,谁知道到了烽山会把我们分到哪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去。”
马大华口如悬河地说着,再配上他那滑稽的表情,惹得大家哄堂大笑,大家都是年轻人,自然是热烈响应了。
一个长着一副娃娃脸的干部说道:“老马,你别说的那么可怜好不好?我们这些人大大小小也算是一个官,平常里不可能一个人情都留不下吧?我的意见是咱们不要凑份子了,十一个人每晚一个轮流做东,喝完了十一场酒,大家也就熟悉了,至于让谁买单,那就八仙过海、各显其能了,离开省城之前咱们就再**一把吧。”
“好!”众人哄然响应:“这个主意比老马的主意好多了,咱就这么办。”
接下来又一个问题摆在了大家的面前,万事开关难,谁做这第一场的东道主呢?
老马又开始讲话了:“解铃还需系铃人,既然是纪检室的吴新科长提议的,那咱们今天就吃他了,他是纪检干部,咱们就按照他的标准来,但有一样,谁的标准也不能低于他。”
吴新看着马大华苦笑着摇了摇头:“老马,你小子专门出我的洋像,你以为我干纪检的就没有几个好朋友了?告诉你吧,这几天还真有人要请我,既然这样的话,今天晚上就由我先带个头,但是谁的标准也不能低于我,今天晚上喝什么酒,以后每顿都要喝什么酒,否则的话,大家就群起而攻之。”
吴新安排的酒场距离市委大门口不远处的新悦酒店,那里的条件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大干部和有钱人家自然是不愿意到这个地方来,所以这个酒店就成了一些小干部最喜欢聚会的地方。
晚上的菜搞得也是蛮丰盛的,这些经常**的小干部们也能够算出一笔账来,估摸了一下大概需要两千来块钱,但让人感到惊讶的是,吴新竟然还搬来了一箱五粮液。
尽管这场酒也只有几千块钱,但也远不是他们个人所能够承受得起的,这年头谁也不会自掏腰包请客到最后还是要由公家来买单,纪检组的一个小小的科级干部都敢这样干,更何况其他人呢。
不熟悉的人要靠喝酒来熟悉,喝酒当中要靠说黄段子来加深感情,这也不知道是从哪个地方或者什么时候先兴起来的,但是一旦形成了一股风气,是谁也不会免俗的。
十一个干部都自认为是被省委办公厅扫地出门的,在没有到新单位报道之前,属于谁也管不着的一群人,所以这一晚上都放得很开,黄段子说的一个比一个露骨。
包厢里的服务员一开始还装得听不见,只是脸色通红,到最后实在受不了了,干脆就躲了出去。这样一来,十一个人就更放肆了,真不知道这些当官的平常都在干什么?也不知道他们从哪里收集到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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