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你说什么?”
被刘建民这一吼,罗小花才从回忆中清醒过来。
“我说,你要是同意,那我两个就去婚介所把证领了,再举办一场婚礼。”
看到他一脸轻松的样子,罗小花就恨不得一巴掌抽过去——她罗小花是那种任人摆布的吗?
不过,前世是的,这一世,肯定不是的了,这吃一堑长一智嘛,她要是还那么蠢,就真的是白活了。
“举办婚礼,难道让我爸他们来主持呀,我看还是算了,你爸爸妈妈既然没时间,那就先不结婚,反正我们两个年纪也不是太大,不急的。”
她罗小花才不会那么蠢,他刘建民就是一个提上裤子不认人的男人。
当年跟他们一起来的人,有的以为回不去了,就在村里扎根,后来能够回去了,不是抛妻弃子,就是抛夫弃女,反正各种各样的都有。
一批批人来,一批批人走,带来的是振奋,留下的是伤痛。
“我也不是那个意思,我觉得只要两个人真心相爱,不管谁主持结婚都是一样的。你爸还不是我爸,重点在于是我俩。”
听他这么一说,罗小花就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个冷笑话。
一个人在饭店里面去吃饭,吃完了将兜里的蟑螂放进碗里,不仅不买单,反倒还要老板赔钱,说是要去做检查。老板呢,不仅免了菜钱,还赔偿了一部分钱。
这不就是吃白食还不算,让别人倒贴钱了,还要被他恶心一番。
“听你这么说,好像也是这么个理,那你是不是彩礼什么的,都要我爸来出了?”
如今这情景,就是当年重放的画面,虽然罗小花还是罗小花,只是她的脑筋还是多了一根,不再傻乎乎地相信他的鬼话。
“彩礼,你还不是要带回来,那就是走一个过场,再说,我们以后都要回城的,现在置办了没什么用。”
所以呢,所以呢,刘建民就是一个有文化的流氓,光明正大耍流氓,还挑不出任何毛病。
“你说的也是,那就等你返城后,我们再结婚也不迟,反正就这几年的事。并且等你回城了,风风光光来迎娶我的时候,村里人肯定羡慕死我了。”
罗小花说话的同时,还用一脸期待的表情。
只是,这幅表情,被正过来办事的萧三看到了,并且听到了。
萧三的拳头捏的咯吱作响,手上的青筋都冒了出来,他是真没想到,无意中竟然看到了这么一出好戏。
也不知道,那个渣男有什么好,她竟然那么想嫁给他?难道真的因为他是城市户口?
想到这里,萧三的眸子暗了暗,不管她想要什么,他都会尽量满足她的。
以前是他错过了,让她嫁给了刘建民那个渣男,这一次,他绝对不会放手,并且还要风风光光将她迎娶进萧家,给她一段幸福美满的婚姻,和她一起白头偕老,坐看云起云落,或者含饴弄孙的生活。
这是他曾经幻想过无数次的生活,既然老天待他不薄,那他就会使出浑身解数,去争取自己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