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哥伦比亚影业被三家财团竞购之外,好莱坞还发生了另外一件事情,那就是经过七年的漫长审理之后,亚美利加最高珐院最终判决,索尼在录影带版权案中胜诉。
这起官司的由来,是索尼推出BETAMAX录影机,有录制、拷贝视频影像的功能。用户可以用它录制电视上播放的节目,还可以制作录影带拷贝进行传播、销售。这就直接影响到了各大电影公司的利益。
好莱坞各大影业公司对于自家版权都是相当重视的。迪士尼就号称【版权狂魔】,无论是谁,只要敢不经许可使用它的版权,就一定会被它起诉上珐庭。
因此有笑话称,若流落荒岛无人搭救,就赶紧在岛上画个米老鼠图像。不出半个小时,迪士尼的法务人员就会乘船登岛,向你递交律师函。
而影业公司之所以如此重视版权,完全是因为这是一笔天大生意。
像米老鼠这样一个卡通人物,自诞生之日起到一九年,总共创造了七百亿美元的产值。其中票房收入不过四亿八千万美元,但是周边产品开发却高达六百九十八亿美元。
那些印有米老鼠的贴纸、服装、文具、玩具、零食等等,每件商品都要向迪士尼缴纳授权费。这些年来,迪士尼从中收取的费用就高达数十亿美元之巨。
如果有人滥用米老鼠图案,却不支付迪士尼一毛钱,那迪士尼的损失将超过百亿之巨,所以由不得它不重视版权。
一个小小的米老鼠图案,迪士尼都看得如此重要。若是有人将它录下来,还送给其他人看,那更是要了迪士尼的老命了。
所以索尼的录影机刚一推出,迪士尼、美國音乐公司就一起把索尼告上了珐庭,指控它侵犯版权,要求它停止销售录影机,并赔偿自己的全部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美國音乐公司,虽然从名气上看是一家音乐公司,但其实它是环球影业的母公司。
……
七六年迪士尼、环球起诉索尼之后,官司就一直在持续的打。因为珐庭没有最终判决,所以索尼、JVC的录影机也是持续不断的卖,并没有受到珐庭官司的影响。
而随着录影机的逐步普及,录影带市场也在逐步扩大。到七九年时,一部电影的收益中,已经有两成都来自录影带发售,而且这一比例还在逐渐扩大中。
由此可知,录影机的诞生不仅没有影响制片公司的收益,反而还为其提供了另一赚钱的渠道,因此业内对录影机的排斥之声越来越小。
相反,越来越多电影公司都选择将旗下的经典电影制成录影带发行。甚至连迪士尼、环球影业也没例外。
在这种情况下,迪士尼、环球起诉索尼侵权的官司,最终败诉也就不足为奇了。亚美利加最高珐庭最终以【录像机有实质上不违法的使用方式】为理由,判决索尼胜诉。
这场官司的胜诉,为录影机的全面普及,打掉了最后的一个障碍。
在此之后,索尼、JVC、飞利浦等数十家家电厂商一起发力,共同推广录影机,使得录影机的功能越来越完善,价格越来越低廉,普及的速度也是越来越快。
而且这场官司的胜诉,也为MP3、VCD、DVD、互联网、BT、P2P乃至智能手机等高科技产品的推广扫除了障碍。因为这些新技术虽然也有可能导致侵权,但也可以不违法的使用,所以不能算是非法产品。
相反,如果这场官司败诉的话,后果可能将不堪设想。很多高科技产品可能刚一诞生,就被裁决为非法而被禁止使用了。像MP3、DVD、BT技术、P2P技术、互联网、智能手机等,都可能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