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风正色地应“是”。
“你看吧,这个女孩可是比阿慧还要胜一筹呢!”
此刻思思已经走到了台上,站在何诗诗身前,伸手拿过话筒,微笑着朝台下说道:“多谢何诗诗小姐的邀请和称赞,不过下次何小姐若是想找搭档的话。还是事先与我商量一下为好,这样我也好有所准备,为末老先生的寿宴献上更加完美的表演。”
诃诗诗的脸僵了僵,很快又笑得如春花一般,“这倒确是我的不是了,一时兴之所至,难免考虑得不是太周全。”
“无妨,何小姐下次注意就好!”
何诗诗脸上的微笑越来越勉强,香港的上层圈子谁不给她何诗诗面子?谁会这般当众让她何诗诗注意礼仪?这人是存心的吧?
“好了,我们也不要互相寒暄了,大家都等着何小姐的表演呢!”思思不想与何诗诗多废话,径直走到钢琴前,打开琴盖,向下面的客人微微鞠了一躬,礼仪无可挑剔。
思思双手落下,流畅轻柔的音乐响起,十分舒缓,很适合此刻的朗诵背景。
她弹的是前世十分有名的《kisstherain》,是韩国钢琴演奏家李闰珉的成名曲,跳跃的优美,吟唱的动情,十分适合用来做朗诵背景音乐。
大厅里有许多音乐人士,他们一听到这首曲子俱都精神一振,好清新的曲子,这是什么曲?好像没有听过?呜呜,他们太孤陋寡闻了!
羞愧万分的这些人俱都打定主意,等会表演结束一定要找那位少女询问这曲子的出处。
何诗诗深吸一口气,很快便平复心情,露出标准的微笑,慢慢地对着话筒吟诵。
Youthisnotatimeoflife,itisastateofmind;
Itisnotamatterofrosycheeks,redlipsandsuppleknees;
Itisamatterofthewill,aqualityoftheimagination.
.......
何诗诗的声音柔和,语调舒缓,抑扬顿挫,又是一口标准的美式英语,为她的朗诵增色不少。
最主要的是这首由美国著名作家塞缪尔·厄尔曼写出的《青春》因为麦阿瑟将军而出名,广为流传,脍炙人口,特别是那些成功人士都很喜欢将这首短篇散文奉为座右铭,何诗诗在这么个高层次的私人聚会上朗诵这首诗歌确是十分合适的,台下已有不少人跟着轻声合着。
一曲弹完,何诗诗的诗歌朗诵也到了终点,完美的音乐,完美的朗诵,完美的结合,台下响起一片如雷的掌声,甚至还有人叫着“再来一首!”。
没有整到思思,何诗诗心里有点小不爽,可是眼下人家要貌有貌,有才有才,她也一时想不到好办法,只得以后再作计较了,哼,先暂且放过你!
只是何大小姐,你肯放过人家,人家可不见得愿意放过你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