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五章 土地新政(2 / 2)

正因为如此,商会成员享受到了极大的便利,即便商税提高,少了乱七八糟的打点,赚得依然比原来多,还少了很多的麻烦。

享受到了朝廷的照顾,又有人为他们保驾护航,再行偷税漏税的不法勾当,说是忘恩负义,一点都不过分。

隆兴商号之事,便是商会成员举报查处的。一方面是有竞争关系,另一方面则是大家担心失去朝廷的照顾,享受不到给予的特殊待遇。

在众人猜想中,估计是四海商会举报的。要不,边市的份额怎么就给了他。很明显,有奖励的意思。

而隆兴商号痛快地交了罚金,只是为了保住商会会员的资格。

否则,被踢出商会,享受不到优惠和照顾,在其他商会成员的竞争下,很可能没落,甚至是倒闭。

不说别的,隆兴商号在辽东的几座大城里都有分号,那店铺可是官府免费给中华商会的。你不是商会会员,那就自己找地儿,自己掏钱吧!

偷税漏税是因小失大,不尽快地亡羊补牢,那也是因小失大。

杨润民通报告诫完,也不再啰嗦,从桌上又拿起一份文件,对众人说道:“朝廷新推出了政策,有关辽东土地的,还有土地赋税的。可能有人不感兴趣,但本官还是要通报一下,好叫各位知晓。”

原来不就有政策吗,永耕权,已经相当不错了。要是家族够大,弄来土地经营,也是很高的进项。

尽管商贾们不同于士绅和地主,对土地的兴趣不是那么浓厚,但对杨润民的通报,还是凝神静听。

“辽东土地,吉林府及吉林府向北,可自由买卖。垦荒之地,交纳一半收成,三年归己……”

低低的议论声响了起来,这比永耕权的优惠力度更大。

土地所有权哪,不再是朝廷的,而是自己的。弃耕抛荒收回的限制也取消了,土地归了自己,想干啥干啥。

行商看似赚得多,可风险也大。土地在手,那就是长期而稳定的收入,最为保守一些的人所钟意。

“……所招佃户耕种,租税不得高于朝廷规定的上限……”

众人听到这条政策,不由得交换目光,纷纷露出了了然或疑惑的神情。

聪明人立刻想到了,对于租税的硬性规定,是放开土地买卖的前提。土地兼并就兼并吧,佃户的利益有国家法律的保护,不会有难以承受的剥削。

关键是国有、私有是并行的,辽东的土地现在基本上都是国家的。又有垦荒授地的政策,那里的百姓不缺土地耕种。

哦,这是未雨绸缪,为将来做的长远打算。同时,这也是对全国地主的限制,对所有佃户的一种保护。

土地会越来越少,除了大规模的战乱和灾害,随着人口的增加,这个趋势是不会变的。

但有了这个政策,即便土地兼并达到了很严重的程度,佃户依靠劳动也能够生活。

这是长治久安的国策啊!很多人发出慨叹,暗赞此政想得长远。如今帝国实力正强,皇帝威权正重,会有地主士绅反对反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