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听雪的心头,浮上庆幸之感。她也怕出意外,万一穿不回来了,那异世界云煌国的旅途,就成了大梦一场。她喜欢无涯,喜欢晏泽,对这俩萌萌哒小团子心中难以割舍,从小父爱缺失的她对异世界的父亲也颇为牵挂。“大小姐,您醒了,我这就给您准备热水去。”青鸟走了出来,衣角沾着雪水,手里捧着一枝梅,放入桌上一只兰描金浮雕花鸟赏纹瓶内,做了个插花。清幽的白梅香,氤氲一室。慕听雪披上外袍:“什么时辰了?”“巳时末。”青鸟端着净脸的铜盆过来,盛满了温度刚好的洗脸水,“大小姐带着旧伤,身子虚弱,又来回奔走,难得睡个好觉。”慕听雪心道好家伙,上午十点了。穿回现代,也就一两个小时,古代已经过了十几个小时了。她捏了下藏在广袖中的玉瓶小空间,分出一缕神识,探寻了下空间内部——眼镜、玻璃杯、巧克力饼干、医疗缝合包,一应俱全。“无涯怎么样了?”第一件事,问小团子。“小少爷天蒙蒙亮就醒了,用了早膳,在书房读书写字呢。”青鸟微笑着汇报,她的脸颊上有一道长长的伤疤,颜色已经不是骇人的殷红,结了痂发暗,上面涂了一层薄薄的膏药。伤是离环儿打得,药是主子给的。“还疼么?”慕听雪绾了发,一袭玫红色的蝉翼丝绸长裙,乌发上簪着金步摇,挑了一对红珊瑚耳环。“奴婢不疼了,离侧妃这会儿还在宫里的上驷监铲马粪呢,奴婢心中畅快通达。”青鸟从梳妆匣里,取出了一盒敷面的粉。是原主惯用的,涂抹之后,可使肌肤白皙嫩滑。可慕听雪只瞧了一眼,眉头就微微蹙起:“这是铅粉,对身体不好,以后不用它了。”铅中毒,可是很恐怖的。重金属铅通过皮肤,进入了人体,会引起腹部绞痛,腹泻恶心,同时会损伤神经系统,反应迟钝、精神恍惚像个傻子,如果是怀孕女子,还会导致流产。“奴婢尊主子的命。”青鸟纵然心中诧异,还是依言收了铅粉盒子,做奴婢的将就一个忠字,服从命令,懂规矩实心办事。慕听雪瞧着青鸟,越看越喜欢:“你这门养花、插花的手艺,着实不俗。”兰描金浮雕花鸟赏纹瓶,白梅香,陪着纤长如剑的绿叶。剑毒梅香。就这手艺,若是搁在现代,怎么着也得是个插花大师,或者花卉培育大手子,自己盘个花店还不赚得盆满钵满。可到了古代,青鸟被覃岭老王妃发卖到青楼,又被离侧妃毁容,一辈子都难脱奴籍,只能在后院儿跟其他婢女扯头花。“主子谬赞了,都是些不入流的玩意儿。”青鸟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麻木如死水的眸子里,总算泛起了一层涟漪。慕听雪鼓励道:“不要自轻自贱,天生万物,千人千面,各有禀赋不同。”青鸟心中感动,递上去一个温暖的汤婆子:“昨日主子和无涯少爷,是乘坐着摄政王府的暖轿回来的,府里的人可都瞧见了。摄政王可是云煌国一柱,有了摄政王殿下做靠山,以后慕家可没有人再敢给您眼色看了。”“靠山?”慕听雪无奈地摇摇头,“你可知做人必死的两大伟路?”青鸟一脸迷茫,“奴婢愚钝,还请主子明示。”慕听雪目光一沉,神色陡然间严肃:“一是功高盖主,二是富可敌国。”青鸟傻在当场。功高盖主,说的是摄政王晏泱;富可敌国,说的可不就是慕家。可……最后都会走向死路么?天!大小姐竟然敢说这种大逆不道的话!慕听雪拍了拍傻丫头的肩膀,意味深长道:“谁都靠不住,只能靠自己。”如果只是因为跟覃岭王决裂和离,就立刻投入前夫死对头摄政王的麾下,以为找到了大树好乘凉,还能报复前任,那未免也过于单蠢浅薄了。功高盖主?功成不退皆陨身。富可敌国?财满不散皆亡魂。“大小姐,王爷来了,在宴客厅等着您呢。”另一个贴身丫鬟鸳鸯急吼吼地过来了,一路小跑通报,额头上带着汗珠。“哪个王爷?”慕听雪问道。“还能是哪个,覃岭王。”鸳鸯情绪有些激动,“王爷这次怕是亲自来请您回去。”慕听雪:“行,我去会会他。”。。宴客厅。谢邑紧绷着一张俊脸,坐在梨花长椅上,椅子下镂空,放着炭盆。他神情烦躁,快速拨弄着玉扳指。他眼底黑眼圈很重,一袭黑色的貂裘披风,脚踏黑色步云履。心火重,再加上厅内烧着银炭,过于暖和。覃岭王积郁多日的烦躁,一朝爆发:“热死了,王妃人呢?怎么还没来?”“把火盆搬出去,把殿门关了。”慕听雪一脚跨入,朗声吩咐着。奴婢们恭恭敬敬地按大小姐的吩咐做事,把殿内的炭盆、火盆都搬了出去,从外头掩上了门。给这对怨侣一点空间,自由发挥。谢邑看到慕听雪的一瞬间,不由得一阵恍惚——她什么时候变得这般漂亮了?玫红色的蝉翼丝绸长裙,勾勒出极为完美的曲线,腰如春水,眉如柳。玫红很难驾驭,除非气质特别出众,否则特别容易穿得俗气。而她就偏偏恰到好处,艳光四射,又端庄如素尘仙女。以前在覃岭王府的时候,这女人总是喜欢把脸涂得死白死白,戴一大堆华丽的首饰,看着就倒胃口。如今不涂抹了,露出肌肤本来的样子,吹弹可破,若琼华白羽。气质上升了不止一个档次,完全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你穿红装,还挺好看。”男人的眼神,逐渐变深。慕听雪挑眉,这是做什么?他们是这种可以暧昧的关系么?“王爷说笑了,记得五年前新婚夜,臣妾一袭红装喜服,您一脸嫌弃,说臣妾是您此生见过穿喜服最难看的女人。”
第26章 你穿红装真好看(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