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章 刘琰,胡氏,情调!(1 / 2)

蜀汉 雨落未敢愁 2042 字 9个月前

最新网址:吴国已经是风波掀起。

太子孙登的突然苏醒,又打破了现在吴国朝堂中的平衡。

原本弃孙登而去的江东士族,该如何自处?

作为孙登备胎的建昌侯孙虑,又该如何面对自己的兄长?

孙登的上台,又是否会改变孙权将要定好的主意?

一切都是未知。

而在另外一边。

巴西郡。

阆中。

章武元年十一月。

即公元221十一月。

入冬的第一场雪,已经是开始在巴地飘飞起来了。

山林里,雪花如同柳絮飞扬,纷飞而下的雪片给大地披上了一层洁白的外衣。

那些四季常青的松树和柏树,身披着厚厚的积雪,仿佛是自然界精心雕刻的雪雕。每一颗树都被雪装点得婀娜多姿,雪花挂在枝头,如同一串串白色的灯笼。

城池之前,雪花像一只只纷飞的蝴蝶,缓缓地落在古老的砖石之上。那些历经沧桑的城墙和城楼,在雪的装点下,更显得庄重而神秘。

大街小巷中,阆中城的百姓们兴奋地挥舞着伞杖,踩着深深的雪层,留下一串串欢快的脚印。孩子们在雪地里嬉戏,制作雪人,寒冷的天气也抵挡不住他们欢乐的心情。

远处的山峦被雪覆盖,显得格外妖娆。那些高低起伏的山丘,在雪的装点下,更显得层次分明。山下的湖面结了一层薄冰,映照出天空中飘落的雪花,仿佛是另一个世界的倒影。

刘禅站在城头上,看着这些风景,心中倒是升起了一股豪迈之色了。

若非怕侵占版权,他高低得吟诗一首: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但是想了一下,还是算了。

该装的逼,他早装完了,不差这一首诗。

“殿下,城墙上风大,还是将这件貂皮披肩穿上罢?”

周彻身着厚实黑袍,将身体裹得严严实实的,头上还带着毡帽,只露出一双明亮的眼睛,以及白皙小巧的鼻子。

作为贴身秘书,周彻算是非常合格了。

白天的时候对他照顾无微不至,也能帮他做一些事情。

晚上更是能提前帮他把被我暖热了。

鉴于此,刘禅也是慢慢的让他接触间军司之事。

也正是因为如此,周彻对他的侍奉,便也就越发尽心了。

比起大小乔想要相夫教子,疼爱加身,荣华富贵不同。

周彻明显是想要做出一番事业,证明自己是不比那些男人差的。

刘禅点了点头,周彻便顺手将貂皮披肩披在刘禅肩膀上。

“阆中镇守来了。”

在刘禅上书刘备,希望派刘琰接管张飞在巴地军务政务之后,成都方面的动作很快,快马加鞭,速度的便将刘琰送来了。

刘琰并非是与刘禅到阆中之时走陆路,而是自成都开始便走水路。

先是到了江州,再从江州转道阆中。

这时间甚至还没过一个月,便到阆中了。

“如此神速到阆中来,我等下去迎接一番罢!”

“诺!”

一干东宫属官,皆是应诺。

很快,刘禅便在城门口站住了。

而对面车马,也是在距离阆中城门五百步的地方,便下了车马,刘琰当即疾步快走,到刘禅身前,重重的行了一礼。

“臣下刘琰,拜见殿下。”

刘琰身着一件厚实的华服,华丽的绣花和繁复的纹样显示出他的身份和地位。然而,这件华服却无法掩盖他身体的瘦弱和疲惫。他的衣服显得空荡荡的,仿佛包裹着一个空壳。

刘琰的眼睛深陷而黯淡,透露出一种疲惫和无力的神情。眼神中已经失去了往日的锐利和智慧,变得空洞而无神。嘴唇苍白而干裂,仿佛已经很久没有品尝过水的滋味。

那一双手更是枯瘦而无力,手指弯曲着,仿佛已经失去了控制。

“起来吧。”

刘禅将刘琰搀扶起来,脸上露出和煦的笑容出来。

“一路舟车劳顿,都乡侯辛苦了。”

刘琰脸上带着笑容,不过这个笑容,更多的是苦笑。

“为国效力,为殿下做事,如何敢说辛苦?殿下自成都而来,一年不到,便彻底平定巴地,成都士子皆称赞殿下,言之有汉武之风,便是陛下召我赴宴之时,也多有赞誉,臣下与殿下相比,犹如萤火之光比之皓月,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虽然他在成都被刘禅点名,原来的清闲侯爷,整日奢华奢糜,侍婢君主,声色犬马一去不复返,到了阆中,整日与蛮夷作伴,他肯定是不愿意的。

但愿不愿意是一回事,事情已经发生了,那他也没办法了。

既来之则安之。

跟太子打好关系,这才是真的。

“我这点功勋,如何能与汉武比肩,多是过誉罢了。”

刘禅轻轻一笑,看向刘琰背后。

“你可带了家眷过来?”

家眷?

刘琰点了点头,说道:“带了妾室、美姬,仆从。”

好家伙,你这是来上任的,还是来享福的?

“本还想给你安排些賨人美姬的,但现在看来,却是不用了,听闻你妻妾之中,有姓胡者,容貌绝色。”

前世,这刘琰便是因为这胡氏而死。

自然免不得让刘禅心中好奇了。

胡氏?

我明明方纳了不久,殿下怎么知道这个消息?

刘琰心中悚然一惊,顿时觉得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刘禅的监视之下。

但是转念一想,他便也就释然了。

殿下手上有间军司,听闻魏国曹丕干了什么事情,哪日去临幸哪个妃嫔,殿下都会知晓,更何况他的消息了。

不过

刘琰我那是往深处又想了一下,心不自觉的又提了起来。

殿下称赞我新纳的夫人姿容绝色,这是什么意思?

难道说

以殿下风流的性子,怕不是看上了那胡氏?

看来,他是得找个理由,将这个胡氏献与殿下了。

虽然舍不得新纳的绝色美人离开自己,但为了自己的小命,为了自己能够在阆中过上快活的日子,不将面前这个少年人伺候舒服了,他能舒服?

“賨人美姬若是够多,赏一二个,也不无不可。”

虽然賨人是蛮夷,但偶尔尝一尝蛮夷的滋味,也不是不可以。

就当是吃野味了。

“哈哈哈~”

刘禅大笑一声,说道:“君侯当真是个妙人,走,随我入城,这阆中镇守之要务,具体的事情,我随你交接。”

巴地有刘禅镇守,张飞早在刘琰来之前,便已经是离去了。

是故这交接之事,便交到了刘禅手上了。

“殿下,我看这交接之事,便不必了罢,殿下推举我来做这阆中镇守,在下也没有这个能力,只要殿下有吩咐,臣下照办便是了。”

刘琰是散漫惯了的性格,要他主事一方,他自己也觉得能力不足。

况且他来之前,便已经与好友询问过内情了。

得到的回答都是:殿下将在巴地大显身手,不需要有人掣肘他,是故选择了他。

既然是不想有人掣肘殿下之大计,那没事。

我啥事不干,就待在阆中城中享受。

就相当于从成都宅到阆中,换个地方而已。

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