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这么快就找到了?”锦书有点惊讶。
这办事效率,太高了吧?这可得发自肺腑的赞美两句。
“老公,你工作能力跟你造人能力一样优秀啊。”
“必须的!”林毅轩挺直腰杆,士为知己者死,“就为了你这句赞美,别说捞一个大舅哥,就是让我徒手粪坑捞炸弹我都能做到。”
“呕!”孕妇让他说恶心了。
捂着嘴对着绿化带一阵干呕,啥也没吐出来。
林毅轩手忙脚乱给她拍,吓得手足无措。
“损不损啊你!以后在我面前不要乱说!”锦书抡着拳头制裁他。
自知理亏的林毅轩跟犯错小学生似的,一动不敢动,任由孕妇出气才敢说话。
昨晚,他队里的兄弟们趁着休息时间,连同市局的兄弟部门一起展开联合行动。
他们这些人本来就是万里挑一的,个个身怀绝技,知道队长大舅哥出问题了,都自愿过来帮忙,成立了特别行动小组。
林毅轩主持行动,他研究了工厂附近地图,在三条岔路里,锁定了其中一条。
“我们研究过那双高定鞋,小羊皮材质走不了太远的路,他一定是有交通工具,主干道被村民们设了不少路障,他开车只能走另外两条,那两条路一条通往国道,一条通往市区,我也是有赌的成分,把侦查重点放在通往市区这条。”
林毅轩说起工作又恢复了往日的精明强悍,他算到了对方的路线,带人连夜排查。
这年代还没有后世遍布的天眼,想要找人如同大海捞针。
找人的黄金时间就这么一点,错过了,再想找就更难了。
国道通往别的城市,能去的地方太多了,把侦查重点放在国道需要大量人力,可能贻误时机。
林毅轩凭他优秀的指挥经验,分析出了对方带走于瑞言并非想灭口,动机很可能是给他媳妇上难度,既然如此,人不可能出市。
所以大胆地把全部侦查火力都放在最后一条路上。
终于,在市郊接壤的居民区路边的早点摊问出了有效信息。
早点摊凌晨四点出摊,昨天这个时间,老板看到一辆银灰色的轿车从那条路开出来。
车路过他摊子的时候还停下,摇下车窗买了两根油条。
让老板印象深刻的是,开车的那个男人接过油条咬了一口,说了句真难吃,就把油条扔出车外。
这个举动深深激怒了老板,人家祖传炸油条,怎么可能不好吃!
扔食物这个动作太具羞辱性,气的老板不仅记住了那人的脸,还把车去的方向记住了。
“老板原话是,化成灰都认得那张讨厌的脸。我们的人根据老板口述,画了人物速写,虽然他遮挡了号牌,但我们根据车型以及画像,还是在市区的一栋居民楼里,锁定了目标。”
“吃货引发的血案?”锦书也没想到竟然是这么找到人的。
“老板记得咱哥就坐在副驾驶,那人说油条难吃时,咱哥还替油条说话呢,二人关系看着还不错,不像是被劫持。”
“劫持了人质还给人质买炸油条这个二峰是有点意思,我更想让他弃暗投明了,你们没打草惊蛇吧?”
“没有,我的人在密切盯梢,没有我的命令不会贸然行动,咱哥现在一切都好,我来找你前,他好像还跟三峰一起坐沙发上喝啤酒看新闻来着。”
“你们没行动就好,给我留了发挥空间——还有,等会见面,别叫他三峰,跟着我一起叫他二峰,无论他什么反应,咱们坚持喊他二峰。”
“有区别吗?”
“区别大着呢。你们要是行动了,我就没办法给我优秀的继承人一个大礼了。”锦书摸摸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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