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
春光明媚,和平路的桃花开了一路,粉艳艳,白嫩嫩,成团成簇地压在枝头。
风吹过,送来几许花香,告诉路过的人又至春情萌动季,似乎连街边的猫儿都叫得起来。
距离路牌不到五米的地方,沈云跨坐在沈老师的自行车上,右脚支着马路牙子,手握一根双汇王中王,放到嘴边扯开外边的肠衣咬了一口,一面吃一面等候杨姗姗,之前约好的,周日上午听歌写谱。
兴许是被火腿肠的香味吸引,一只黑毛白爪的小猫竖着尾巴跑过来,冲他“喵”叫个不停。
“去,去,我还吃不饱呢,没有多余的给你。”
沈云十分务实地驱赶着不怕人的猫,就算是重生前,财富多到以千万计算,他也不会爱心泛滥到把自己正在吃的东西给流浪猫,更不要说现在了。
喵,喵,喵……
那猫还是不走,就搁他眼前转悠,一点不怕人的样子。
这时旁边走过一个穿黑皮裙,肉色打底裤,红嘴唇涂得十分醒目的妙龄女子,用一种怪罪的目光瞪着他,很明显是嫌弃他没有爱心,猫猫那么可爱,你怎么能只顾自己吃,不喂它呢。
沈云扬了扬手里的火腿肠:“看什么看,喂你可以,喂它……没兴趣。”
“流氓!”
那女人狠狠地骂了一句,踩着黑边红底的高跟鞋走了。
沈云也是一脸鄙夷,兴你道德绑架我,不兴我调侃两句什么人呐,思想不正的人才会往那地方想呢。
“没听她骂我流氓吗,快走开。”
他继续赶那只黑毛白爪的猫。
喵,喵。
它不仅不走,还蹲了下来,伸出小舌头舔舔嘴唇,一脸期待模样。
“我对喵星人没兴趣,没兴趣,没兴趣。”
沈云一口气说了三遍“没兴趣”。
二十年后养猫养狗俨然成了小资中产的情调,而且这里面还有一个懂的都懂的社交圈,有个富二代客户要送他一只纯种缅因猫,说把这个当门票能免费开上好多保养的好,又名贵的私家车,而他的回答是没兴趣,他可不想当铲屎官,伺候自己已经够麻烦了,还要再供一個主子他又不缺爱,日常可以娱乐的玩意儿那么多,养宠物纯属自寻烦恼。
喵……
喵……
他越这样说,那猫越赖皮,甚至往前走了两步,在他的裤腿边蹭来蹭去。
“别以为你这样做我就会心软,信不信我一脚下去让你体验一把空中飞猫的快感”
……
……
……
一分钟后。
那猫如愿以偿地吃到了火腿肠,而自行车上的沈大少骂骂咧咧的,一脸不爽。
“沈云!”
便在这时,右后方传来一声呼唤,他回头一看,只见杨姗姗跟个小学生一样蹦蹦跳跳走来。
她今天穿了一件有荷叶边的紧身毛衣,下面是黑色铅笔裤,头发依然是学生里最常见的马尾辫,不过后面束发的发箍嵌着一朵小小的玉兰花。
阳光照在她的脸上,林荫下是斑驳的身影,头发甩甩,帆布鞋踢踏,手里的p3和耳机线随着步伐起起伏伏。
“咦,梅花,你也在啊”
歪着脑袋啃火腿肠的黑猫听见身后的声音,一溜小跑过去,围着杨姗姗转了好几圈,看起来一人一猫相当熟稔。
“哎呀,今天出来的急,没有给你带吃的。”
“我喂它了。”
沈云打断杨姗姗的感慨,指着那磨死人的小妖精说道:“你认识它”
“和平路的流浪猫,吃百家饭长大的,所以不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