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杀了奚梦瑶是百害而无一利。
若是朝廷真的在乎奚万年的话,奚万年对朝廷应该是有一定影响力的,只要他开口,朝廷的兵马肯定也会投鼠忌器。
杀了她,确实不划算。
刚才自己有些冲动了。
萧榫慢慢放下了奚梦瑶脖子上的刀,饶有兴致地看着叶琛。
“这位村正,听说你很有才华。”
“乡亲们吹捧而已。”叶琛笑得有点腼腆,甚至有些懦弱。
“吹捧么?进入北海县,几乎每个村子都中了蘑菇,你们的蘑菇卖往了整个河北道,甚至于我们奚族都吃到了你们的蘑菇干,味道确实不错。为何我奚族,就没有这样的贤才呢?”
“种个蘑菇而已,这算什么贤才。”叶琛无辜地朝着他眨眨眼。
“今天你能让北海县种植蘑菇,养活更多的百姓,是不是明年,你就能让河北道种上更加高产的粮食呢?我虽然只是杀人的刀,但是我也知道,有一种英雄人物,不用冲在最前面,也可以让族群变得强大。”
“但是大周的英雄,便是我们奚族的祸害。”
毫无预兆的杀机,忽然凛冽而至。
说这话,萧榫忽然发动,刀光如雪白的匹练,朝着叶琛的脑袋劈了过去。
“叶琛!”奚梦瑶凄惨的大叫。
电光火石之间,叶琛的浑身颤栗,这种狠人要动手的时候,会给人一种红外线锁定你的感觉,但叶琛也不是吃素的,当刀光劈下,叶琛忽然睁开绳索,就地一滚,躲开了致命一击,单手一把小刀,轻松划开了脚上的绳索。
然后手里忽然多了一根黑漆漆的棍子,对准了萧榫的手腕,萧榫浑身颤栗不已,手上一松,钢刀已然落地。
叶琛心道,还有两格电,电晕你足够了。
但叶琛却小瞧了这位奚族猛男的体质,他竟然在被电麻的过程中,忽然猛地挣开,抬腿就是一脚,正中叶琛的胸口。
叶琛只感觉嗓子眼一甜,满嘴的血腥味,这一脚十有得内伤,甚至级伤残都能评上。
因为直觉告诉他,肋骨断了。
“我就知道,你小子是个能人,不该小瞧你一分。”萧榫猛烈的颤抖,不住的呼吸着新鲜空气,感受着逐渐恢复的体力。
叶琛抿着嘴,鲜血还是不停的从嘴角流下。
擦了擦嘴角的血,叶琛嗤嗤的笑道:“我只是个小人物,你非逼我,我没得办法。”y
说完,叶琛忽然朝着萧榫冲了过去,手中的电棍对准了他,结果萧榫巧妙的躲开,对准叶琛的胳膊又是一脚。
叶琛一直被捆绑,身上的血脉尚未通畅,只听到咔嚓一声,左臂的臂骨就折了,右手的电棍也被挑飞了。
然后叶琛却不依不饶的冲了起来,见叶琛手上的黑漆漆的棍子已经落地,便没多想,直接朝着叶琛冲了过来。
却不料,叶琛手里忽然多了一根尖头钢棒,再想躲已经来不及了。
心脏处一麻,垂头一看,整根螺纹钢已经悉数没入身体,鲜血顺着钢棍往外如同泉水一般往外喷。
萧榫不敢置信的看着钢棍,动作已经全然凝固,仿佛在研究这支钢棍是怎么来的,又是怎么插在他心脏上的。
叶琛艰难的太气完好的右臂,俯身捡起地上的钢刀,然后毫不眨眼的插进了萧榫的腹部,鲜血顿时狂喷。
但是叶琛依然不满意,拼了命的再次抽出刀子,对着萧榫捅了进去。
一个现代人社会的正常人是不会理解杀人时候的感觉的,那种感觉就像是肾上腺素飙升,根本停下来。
人会越桶越兴奋,根本就不会有丝毫的恐惧。
叶琛甚至最后抽出刀,硬生生的砍在了萧榫的脖颈之上。
一刀,脖子没断,只剩下半截。
萧榫死不瞑目,无神的倒在地上,鲜血已经染红了半个猎人小屋。
叶琛喘了几口粗气,也倒在了地上。
奚梦瑶一直呆愣愣的看着叶琛和萧榫在肉搏,她没有想到,一向是温文尔雅的叶琛,在对待敌人时,竟然有如此冷酷且残暴的一面。
直到萧榫血流而亡,奚梦瑶才恢复了意识,颤声问道:“叶琛,你怎么样了?伤到哪里了?”
叶琛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将刀扔给了她,吐了两口血,虚弱的说道:“自己赶紧把绳索割开,把大门关上,萧强应该很快就回来。他也不能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