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他才干了两年就六十万,那我们……(1 / 2)

劳动纠纷永远是互联网上的热点,而且是热点中的热点。

无他,因为打工人多,大家都对这种事感同身受。

所以,当这个判决表明,下班后或者休息日回消息都可以算加班的时候,很多的打工人都沸腾了。

“这事早该被定为加班了好嘛,我踏马的下班了还得时刻盯着微信,就担心有什么消息漏了,结果下班了比上班还累!”

“就是啊,周末带着老婆孩子出去玩都得背着电脑,就怕领导一个电话过来要干活,而且根本不会觉得你是在加班。”

“真的想吐了,漏了消息还会说你工作不认真,踏马的都下班了还能说出工作不认真这几句话来,所以这个到底怎么操作呢!”

“这是不是说我们以后也能提起类似的诉讼了,而且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了”

很多的打工人都在报道下面留言评论,说着自己的不满。

没办法,社交媒体越来越发达,上班和下班的界限也越来越模糊,隐形加班的情况越来越多,但是法律却没有跟上。

以至于很多人现在都认为,只有和上班时间那样的工作才能叫加班,回个微信算什么加班啊!

这个时候,这個判决真的让很多人耳目一新!

而且,这报道里都说了,起诉的原告连律师都没请,人家就是靠着自己打赢了这场官司!

这真的是太有戏剧性了,简直就是爽文里的主角好嘛!

一个小职工被公司莫名其妙开了,反手就是天价的加班费诉讼,而且还赢了,这是什么样的感觉!

然而,鸟大了什么林子都有,互联网上永远都有新奇的言论。

虽然你仔细看就会发现,这些言论一点都不新……

魔都,林五长正在随意浏览着网上的新闻,他做过律师,而且也是什么经济和社会学家,对,就是互联网意义上的专家。

平日里发一些文章或者评论什么的,对于各种时事都要评论一番,不管是不是自己专业领域。

结果就看到了“下班后回微信算加班”这个事。

尤其是看到评论里好多人都在说什么“你看人家没请律师都照样赢”之类的话后顿时不满了!

律师其实是比较骄傲的群体,毕竟确实有门槛,而且还挺高。

这种想法很正常,没什么不对,但是有的律师吧就比较极端了,他们对于很多的话题都极其敏感。

就比如现在,林长看到这句话就很不舒服,什么意思,意思是一个普通人能比我们律师还要专业

而且这案子更是隐形加班的天价加班费赔偿第一案,他本身就极其的排斥所谓的劳动法。

不要觉得奇怪,别说当年立法时候了,就算是现在,依旧有不少人觉得劳动法就是一部纯纯的恶法!

这里要给很多人说一下,我们所说的以及平日里经常用的,叫劳动合同法,而网上很多人说,我们是为了加入to设立的那个,叫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