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顾客表情有些尴尬,但很快顾恒便解释了,“我不会说什么漂亮话,如果你是单纯喜欢这条手链的话,我也不会阻止你的,因为男人跟女人的眼光不一样,我个人眼光认为你偏向浅色的首饰,比如这条浅色手链。
”
“你的皮肤不算白,粉色的话白皮肤的人戴会更好看,所以浅色更适合你,不过还是需要你自己对比一下吧,我帮你戴上,你对比一下。
”
顾恒说完,替她把粉丝手链先戴在左手,随即把那条浅色手链戴在右手,拿起镜子让她照照。
而身旁有个年纪稍微大点的女顾客说,“这小伙子眼光好像是真不错啊,我确实觉得你戴那条浅色比粉色的好看呢。
”
那女顾客又问了身后几个女人,那几个女人纷纷点头议论,“是啊,眼光还可以的啊。
”
女顾客这下不选择粉色了,她笑着说,“谢谢啊,那我要浅色这条吧。
”
顾恒微笑,“不客气。
”
其他女顾客难掩激动,“我也要让他帮我挑选,这小哥哥太有耐心了吧。
”
“是啊,不像我,我之前去其他珠宝店买,那珠宝店的大哥不知道什么眼光,给我选了一条深紫色的,说显肤色,结果我买回家,我男朋友说我戴紫色显老气,气死我了。
”
“不管了,我以后就来soul珠宝买首饰了,我还要选这小哥哥!”
梵克看了片刻,突然笑了,“这小子,说真的,是挺有眼光的啊。
”
连他都觉得那条浅色,更适合刚才那位女顾客,因为那女顾客肤色偏暗沉,戴粉色会显得庸俗,肤色更黯淡,但戴了浅色,在视觉上,跟肤色都没那么冲突,其实,偏暗沉的的肤色,确实都适合浅色,不适合粉色红色紫色等等艳丽的。
顾笙摸着下巴思考,像是打开了什么新世界大门,顾恒看来还是有一技之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