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哥一起长大,性格却截然不同,但我们有共同的爱好,那就是喜欢画画,我哥做什么都很厉害,他在这上面比我更有天赋,他随随便便画的东西,都会得到章戎的认可,我那时候不服气,就总是追在章戎的身后跑,甚至还选修了这个学位。”
“后来有一天,我因为被人从楼上推下来,我哥徒手接住的我,导致他有两根手指头变得不太灵活,闲暇时间也就没有继续画画了,所有人都责备我,甚至觉得我是故意的。”
盛眠不知道他想说什么,但这是第一次听到他说这么多跟他哥有关的事情。
“我不擅长解释,一气之下进了部队,而我哥的身体比我弱,从小没怎么晒过太阳,缺钙,那是唯一可以逃离他光环的地方,我在那里生活的很自在,他死了之后,我有那么一瞬间觉得我解脱了,不会再有人把我跟他做比较,但接替了他的位置之后,我还是在他的阴影之下。”
“傅燕城,你想说什么?”
傅燕城垂下睫毛,许久才哑声道:“被比较长大的人,不知道怎么去对一个人好,我能想到的就是给你买很多东西,给你钱,但你并不需要,我总是在做错误的事情,你却又从来都不肯告诉我,什么才是对的。”
“我说过了,你不听,我让你离我远一点。”
傅燕城的指尖颤了一下,从一旁掏出烟,点燃后,在缥缈的烟雾中悄悄看了她一眼。
她安静看着前方,在说出那句话的时候,无比的冷静。
她是认真的。
“好”
他艰涩的吐出这个字,将车门解锁。
“盛眠,那那再见。”
几乎在他答应的一瞬间,盛眠的脸上就满是轻松,甚至在下车的时候还说了一句。
“别,我真不想跟你再见。”
说完,车门被毫不犹豫地关上。
以前她在床上乖乖巧巧的时候,他从来没想到她的嘴里会吐出这样的话。
以至于他在这里坐了半个小时,直到手中的烟烧到手指头已经熄灭,他才将烟头丢下。阅宝书屋
回到傅氏,他又让人去调查了林南出事前的所有监控,要了好几份更清晰的,一一对比之后,又找了一个读口型的专家来解读林南和傅璇当时的对话。
对话的内容很寡淡,只是在问她认不认识盛眠。
不存在对傅璇有任何的冒犯和威胁。
而傅璇就因为这样,就把人的腿给砍掉了。
她恨盛眠已经恨到这个地步。
傅燕城打了医院的电话,“把傅璇转到精神病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