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胜男双手捂住娇艳欲滴的红唇,满眼惊讶,满脸惊喜。
蓝钻戒指仍然熠熠生辉,粉钻戒指已经后来居上。
粉钻没有大到很离谱且失去美感的地步,豌豆大小的一颗,灯光下,锦盒内,红丝绒底板,重重映衬之下,艳彩灼灼,火光熠熠。
“四哥……”
霍雪桐眼里带着笑,“囡囡,你愿意吗?你愿意吗?你愿意嫁给我吗?我们一次相约,永世相守,生生世世,不离不弃。”
他不断地问着,一向温文儒雅的他,此时霸道得不可思议,非要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
愿意,愿意,愿意!
为什么不愿意?前生今生,遇到一个爱人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
权胜男毫不犹豫地伸出了自己的左手。
秀美的手,纤长的手指,晶莹剔透,如葱管,似玉笋。
霍雪桐立刻把粉钻戒指戴在她的无名指上,尺寸刚刚好,完美的戒指和完美的手指,相得益彰,然后,他执起她的手,放在嘴边轻轻地吻了一下。
情到深处,什么矜持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权胜男看了自己手上的钻戒一眼,抬起脸,忍不住亲了他的下巴一下。
轻轻一点,口红印子就出现在他的下巴上。
“哈!”权胜男眼里流淌出几许笑意。
“囡囡,不应该这样,你应该闭上眼睛。”霍雪桐捧着她的脸,浅尝即止完全不能满足他了,所以一个深深的吻落在肖想已久的红唇之上。
唇齿相依,犹嫌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