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四章:跑?追!(1 / 1)

重回1986小山村 仙风盈袖 1316 字 11个月前

“刘胖子,你居然报警?你是不想在道上混了?”石老三震怒,不可思议的瞪着刘胖子看。刘胖子人也懵了,没想到这三更半夜的,居然有警察埋伏在这里!他有心想解释,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只能本能的否认:“不是我……”石老三并未听他解释,极快的和二叔、小乐对视一眼,只一个眼神,三人就默契的往外冲了。只见二叔的脚猛地一踢,将地上的泥土踢向高国兵等人,而此时小乐也用手中的手电筒朝高国兵等人的眼睛照去。突如其来的强光,令人下意识闭眼。就在同时,石老三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根鞭子来,那鞭子看着是用牛筋做成的,在鞭子的顶端,还吊着一个小小的流星锤,在鞭子挥动时,能够增添威力。石老三一边朝高国兵等人挥舞着手中的鞭子,一边冲出去。三管齐下,高国兵等人一时着了道,失去了先机。在他们下意识闭眼和避让时,石老三他们已经快速的朝棚子外面跑去了。不愧是混江湖的,对危机的处理十分的果断。石老三在跑路时,那装钱的袋子没拿,那个给到刘胖子手中的翠镶金里扳指,也没想办法拿走。他一心要走,根本不在乎这些身外物。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很多人会出事,大部分都是因为他们舍不得钱财。石老三太果断了,因此哪怕是高明程,也没想到他们居然会走的这么快。不过在高国兵他们冲进来后,高明程也动了。石老三他们已经跑了,但也不怕,这黑灯瞎火的,他们不至于走的太快,当务之急是先把刘胖子一伙人控制住,然后才能够腾出手去追石老三他们。高明程本就站刘胖子他们的身后,现在飞快的扑上前,一拳一脚,就能够同时制服两个人。他力气极大,一拳一脚下去,那些人纷纷倒在地上哀嚎。在高明程把刘胖子这边的人都打倒后,高国兵他们也冲了进来,黄大志知道高明程身手不凡,因此早早的拿出手铐来了。趁着地上的人还没有挣扎着起来,他已经手脚麻利的把人给拷住了。小宋和小张两人的手脚也不慢,纷纷拿出手铐将人给拷住。这些人之前就和石老三打了一架,后来又被高明程从后面偷袭,一拳下来就栽倒在地上了,连反击的余力都没有。高国兵没有参与拷人,而是见棚子里的局势已经被控制住了,于是说道:“小宋,你留在这里看守他们,其他人跟我去追人!”高国兵知道小宋的体能是几人中最差的,因此让他留在这里看守犯人,小张、黄大志以及高明程的体能都不错,可以跟着他去追石老三他们。高明程早就行动了,在高国兵的话音刚落,他人已经冲出去了。高国兵连忙跟上,小张和黄大志也赶紧跟上。说时迟那时快,虽然耽搁了一会儿,但因为高明程轻易的将刘胖子他们制服了,因此也只在这里多耽搁了两分钟而已。这两分钟的时间,石老三虽然已经跑出去了,但也没有跑太远。只是高明程还是低估了石老三的果断,他们刚跑出去,就兵分三路,分开跑了!这三人,都是盗墓的好手,常年在深山老林中游荡,因此在山中行动起来,十分的灵活。天穹之上的星辰光芒太弱,无法驱散天地间的黑暗,石老三他们都有手电筒,但此时并没有使用手电筒,而是摸黑跑路。他们分散开来,迅速的在山中奔跑着,动静小,却速度快,若是高国兵他们再多耽搁几分钟,只怕根本难以追踪到他们了。“分开追。”高国兵说道,他见前方有动静,也不知道前面的人是谁,总之先追上去再说。小张是高国兵的忠心跟班,因此自然跟在高国兵的身后,黄大志没法跟,只能朝着另外一处有动静的地方追去。至于高明程,早就顺着一处动静追了上去。黑黢黢的山林中,有人拼命的跑着,也有人玩命的追着。这些人都是有案底的盗墓贼,抓到一个,就是大功劳一件!盗墓贼虽然深谙山林中的地形,但高明程也不差,并且他五感灵敏,身体素质好,虽然在黑暗中,也能够看清前面那人的身影。只是晚上的山路难行,他对这边的地形不熟,而石老三他们是之前就来踩过点的,因此前面那人走的飞快,高明程却险些滚落山坡,也幸好他身体素质好,及时稳住了身体,这才没有摔下去。一连几次后,高明程就察觉到这是前面那人故意的!故意往陡峭的地方跑,想害他摔下山去!呵,倒是有几分机智!吃了几回亏后,高明程就不再上当了,眼看他快要追上来了,那人突然回过神,抬手就给了高明程一枪。“砰!”地枪声响起,惊扰了山中的野物们,于寂静的夜晚,有无数动物因此逃奔散开。对方有枪,是在高明程的预料之中。在建国时,首领曾说‘十亿人民十亿兵,万里江山万里营’,国民皆是预备役,为第三次世界大战而做准备,因此民间持枪极多。只是他们这块地方,因为较为贫穷落后,民间的枪械并不多,大多是土枪和鸟铳,至于好点的猎枪都难找到几把。但石老三是在道上混的人,这些人中,绝大部分都是持枪的,一旦发生冲突,就会引发械斗。因此在那人回过身,掏出枪的瞬间,高明程已经预判了对方的预判,身形极快的朝旁边闪去。一发子弹擦肩而过,夺地一声打进了高明程身后的一棵树上。一枪未中,第二枪又至!高明程难以避开所有的子弹,只能迅速的藏身在一棵大樟树的后面。这棵樟树的直径足有三四十厘米,高明程藏在树干的后面,能够很好的隐藏自己。对方并非是要将高明程杀死,阻止成功后,转身就继续跑。高明程不再紧追,而是摸出了腰间的匕首。他没有拿枪,因为觉得警局的枪械挺一般的,并且他没有那么多子弹用于射击训练,所以开枪的准头一般。对于他来说,投掷匕首的准头,比开枪还要好。他投掷匕首的准头,可是用无数野兔训练出来的。所谓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兔子在山中奔跑的速度是极快的,一般人根本捉不到,枪法不好的,开枪都打不中。而高明程已经可以做到随手一丢,就能够将野兔击毙。并且为了保留完整的兔皮,他往往是瞄准野兔的头部投掷的。“嗖”地一声,他手中的匕首已经被投掷而去,急促的破空声响起之后,便是一声惨叫。确定对方受伤后,高明程才快步追上前去。走近了才发现,他追的这个人,不是石老三,而是石老三口中的二叔。此时这位二叔的胳膊上插着一把匕首,那匕首大半刀身都刺进他的肉里,使他疼痛难忍。只是这位二叔见高明程追了上来,连忙举枪射击,只是他受伤的手,正是持枪的手。但他也果断,居然用左手持枪,只是高明程没有给他这个机会,在他还没有开枪时,高明程已经一脚踢在他的手腕上,只听得咔嚓一声,手腕骨似乎碎裂了。转瞬间,这位二叔的一双手都被废了!一把手枪掉落在地上,高明程弯腰捡起,将保险先给关了,免得走火了。借着微弱的星月光芒,二叔看清了高明程的脸,他想起刘胖子介绍过高明程,就以为高明程是刘胖子那边的人。于是他大声说道:“兄弟,只要你放我走,我给你十万块钱!”“你跟着刘胖子做事是没有前途的!我看你身手好,你以后就跟着我们做事,我保你一年至少能赚个二三十万!”(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