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出事了!(第三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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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禧年夏天,陈易迅签约瑛黄,顺应着当时“口水歌”和“K歌”的风潮,林稀填词、陈辉杨作曲,为他创作歌曲《K歌之王》。

这首歌一出来,从千禧年到01年,拿奖拿到手软,什么金曲、叱咤、劲歌、乐坛至尊等等,跟批发似的。

哪怕到了陆恒回来前,也依然是陈易迅的代表作之一。

台下这些人都是识货的,听门道知道这歌的质量,而电视机前看直播的吃瓜观众,很多也一听就喜欢上了。

“好听好听!”李嘉芯轻轻跺脚,抒发她的喜欢。

黎资也跟着哼唱,副歌部分,几乎听一遍就有了记忆。

江至强既然安排陆恒到这里宣传,自然有后手。

在陆恒唱完后,客串主持人的汪明跟着采访了几句,聊的就是新专辑。

当然,也顺便问了陆恒关于粤语创作的事情,陆恒按照之前的理由说了。

台下众人虽然惊讶,也有疑惑,但没人会直接站起来问。

就像抄袭这件事,如果没有原主站出来,没人会找你茬。

至于陆恒,更没有任何解释的义务:爱信不信。

当第一首专辑的随着时间推迟,人们习惯了,以后陆恒再发粤语专辑,这种疑问也就变得见怪不怪了。

就像当初的陆恒,一直以为王斐是香江人,还有李莲洁、赵闻卓、于容光这些演员。

陆恒下台后,谢停锋却紧紧皱起眉头,盯着陆恒背影在思索什么。

“还想踩我上位,我这就把你拉下来!”

这首粤语版的前奏,用了王斐的粤语歌《约定》的前奏,为的是衬托出第二句歌词“我愿意和你约定至死”。

如果是别的创作人,那版权肯定是唱片公司的,但这首歌可是陈小霞写的,从八十年代初就在宝岛成名立万,版权自然是她的。

彭国华作为同时间出来的老牌制作人,跟她太熟了,一个电话,一份传真就解决了授权的事情。

但这件事谢停锋并不清楚,还以为陆恒是抄袭。

对于王斐的歌,谢停锋太熟悉了,何况是这首大火的《约定》。

“敢抄姐姐的歌,还敢用这歌踩我上位,我让你扑街!”

为爱的少年可以无视一切,何况跟自己还有竞争。

于是,谢停锋让助理立即给几家媒体打电话,要曝光陆恒的黑料。

陆恒这边刚登上TVB,在万千瞩目中完成首秀,没多久媒体方面就收到关于陆恒的黑料。

“确认吗?两首歌对比一下!”

“王斐这张唱片当初是新艺宝发的,跟他们确认有没有出售版权。”

香江的娱乐媒体太发达了,几乎24小时都有人值班,早中晚都有报纸发行。

刚刚的直播他们看了,陆恒凭借他的形象,还有独立创作的歌曲,再加上宝岛一周卖出五十万张的震撼成绩,都足以让他一夜在香江成名!

所以,关于陆恒的黑料,他们自然像闻到鱼腥味的苍蝇,没有任何犹豫!

稍微正规的媒体还在确认,而一些小报,已经开始写稿子准备抢号外了!

除此之外,一大批记者朝着TVB而去!

今晚注定是个不眠夜。

对这一切浑然不觉的陆恒,下台后收到了比之前翻几倍的客套攀谈。

当然,最多还是女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