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当学我,洒脱一些,人嘛,要学会放下。”陆瑾一改先前的颓唐,反倒向余启蛰传授起经验来。
余启蛰淡淡道,“那你为何不离开拱卫司?”
陆瑾脸色微微一变,有种被戳破的尴尬,他也是近日才探查到原来镇抚司指挥使高俭,其实是程英的人,直达天听的锦衣卫,早就是听命于程督公。
陆瑾翻阅过卷宗,这些年被锦衣卫抄家的大臣中,大多都曾得明里暗里罪过程英,只有极少是因谏言圣上不该痴迷修道,荒废政事,惹得龙颜大怒,才惹祸上身的。
“宦官当道,祸乱朝纲,权阉乱政,国将不国。”陆瑾愤声道。
“东厂的建立本就是有监视锦衣卫的意图,权利在锦衣卫之上,你们锦衣卫投靠程英,倒也不算稀奇。”余启蛰并不像陆瑾这般愤恨程英,程英能当权也是当今那位圣上宠信阉人的缘故,有东缉事厂在,宦官本就已有了监察特权,可以干预司法,而明正帝的纵容信赖,才使得阉党的权势渗透于朝廷的政务上。
让掌司礼监的阉人代行朱笔批红,这相当于让阉人的权利凌驾于百官之上,也给了阉人在朝堂上兴风作浪,大收羽翼的机会。
余启蛰提醒道,“想要撼动程英,无异于蜉蝣撼树,你既然决意要继续留在拱卫司,就别冲动行事,保住命是最要紧的。”
陆瑾有些泄气的道,“我知道,这些日子我暗地里打听了一些程英的事,只可惜当今这位坐上皇位后,宫里大换血,许多先帝时的老人都不在了,我也就打听出一些无关紧要的事。”
明正帝的皇位来的名不正言不顺,底下的百姓不知道,皇都的人却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装不知道罢了。
“这人是先帝在位的时候,被家里人卖进宫做太监的,他进宫的时候还不到十岁,因一张脸生得好,在宫里没少被那些存了腌臜龌龊心思的阉人们欺辱。”
“我还听说当时的秉笔太监最好调教长得好看的小太监,有不少才入宫的小太监在他房里死得不明不白的,这程英倒也厉害,被秉笔太监调到手底下做事,还好生生的活了三四年,你猜后来怎么着?有一日那秉笔太监突然就消失了,整个宫里都寻不到人,熹妃娘娘养得哈巴狗有一日不知在哪叼了块骨头,宫女一看差点吓晕过去,竟是人的脚骨!先帝让人在宫里彻查,掘地三尺才将碎尸拼齐,认出是那失踪的秉笔太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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