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六章(2 / 2)

也没人管从民国十七年始,陕西关中地区持续六年大旱,这可是关中的史料记载中亘古未有。

北平虽说是离着远,陕西关中地区的灾民也跑不了这么远,但北平城墙角下的流民越发多了。对于王文武最大的影响就是粮食越来越贵了。

对于陕西关中那边的情形,王文武在中央的时候,从来往文件中有过了解过。

最初,人们在无粮可食的情况下,只得以牲畜所食的荞皮、油渣、豆饼等为食。当这些吃完时,便到田野中搜寻草根、谷糠、树皮来充饥。甚至有些人还四处去捡拾鸟粪,用水淘洗之后,挑食其中未完全消化的粮食颗粒。后来实在没办法,只好把耕牛骡马宰杀无存,而且狗、猫、老鼠等都成了灾民捕捉吞咽的对象。最后实在没有吃的,有些饥民开始吞食白土充饥(俗称观音土。一种质地很细的土壤粉末),食后不久即腹泻而死。

冬季开始,灾情愈演愈烈,大批走投无路的灾民被迫背井离乡,外出逃荒。在灾难初始,因为食物的短缺导致了粮食的价格的飞涨。在灾民流离失所时,有些丧尽天良之人,竟然开始索要过路费,饥民载途,哭声震野。

在饥饿面前,人是毫无尊严可言的。为了一口吃的,甚至卖儿卖女。买卖妇女儿童几乎成为了一种合法的经营。x省城西安的街道上,公开设有人易市场。那些等待被卖掉的妇女儿童头插草标,明码标价。

当地妇女的价格是每人二到三元不等,儿童的价格则相对更低一些。在那个大饥荒时期,粮食价格飞涨,小麦每斗价格在五到八元之间,而凤翔、岐山一带小麦价格则已涨至每斗十二

元。那些被卖妇女儿童的身价,尚不及一斗麦的三分之一。很多妇女为了能活命,只好自卖自身,分文不取。

为了阻止这种人口贩卖,陕西的地方官们贴出告示,严厉禁止贩卖人口,但告示贴出后再无下文。王文武听人说过当地政府为了创收,竟然对人贩子收取人头税。隔壁的x省看着眼红,也想出了发财的政策,开始对这些人贩子收过路费,每人五元,竟然收入了近乎二百万元。

自清末以来,陕西政局长期动荡不安,关中兵祸不断,军阀混战。关中地区连续三年不遭灾的情况几乎少见。交粮纳税是历朝历代农民的责任和义务。尽管艰难时世,就连当时会过日子的地主,心里也清楚,家中没有三年余粮,就属于家底不实,一旦遭遇饥荒,也会出现挨饿的情况。但兵荒马乱中,沉重的税负之下,就算是富家大户,也没几家能存有三年余粮,更别说一般的老百姓了。

在老一辈人的说法,连续三年在正常年份耕种,可积余一年粮食,六年的辛苦劳作,可有两年的粮食积余,六年里有两年发生水旱蝗灾,除赤贫人口之外,多数人还不至于饿死。

然而民国以来的陕西,尤其是关中地区,农民在陈大帅的引导下广植大烟,在关中西部的眉县一带,农民把水田肥地皆种烟苗,粮食的种植面积大规模缩小,造成粮食的贵乏。而有些农民吸食,造成体力又弱,一遇旱灾,即束手待毙。这些因素不同程度的影响,也是造成了陕西这次荒灾的原因之一。

还有就是清末民初,陕西的水利建设、农田建设多年失修,就连着名的关中水利枢纽白渠,也已荒废百年。

白渠的建成使泾阳、三原一带的大片土地,在改善土肥条件,促进生产发展,并编成歌谣广为传颂田于何所·池阳谷口。郑国在前,白渠起后,举臿为云,决渠为雨。泾水一石,其泥数斗。且既且粪,长我禾黍。衣食京师,亿万之口(《汉书·沟恤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