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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十岁之后,我跟舅舅一起生活了不到五年时间,舅舅让我真正认识了自然和人生。他是一个少有的能游刃于两个世界之间的人,这两个世界似乎互为矛盾,一个是科学的世界,一个是神秘的世界。但舅舅说,很多人刻意分开科学的和神秘的东西,认为神秘的东西只能用信仰获得,他们还认为神秘之所以为神秘乃是因为无规律可循,数学算不出,物理定律推不出,完不遵守逻辑规则。相信有神秘之物的人说起神秘之物,总像是天方夜谭。其他人说他们迷信。舅舅却说,一念执着,科学也是迷信;而只要有一丝把握的机会,神秘之物也可纳入科学。舅舅认为真实的世界,我们能把握的东西也许只是亿万分之一而已,仅凭我们对世界的一点点真实把握,人类却创造了一大堆所谓的知识,所谓的科学理论,其实历史上很多‘科学理论’从现在看来一点都不科学。科学本身也是一种信仰,一种特殊的信仰,就是相信错误的认识和片面的认识可以通过不断的修正和积累而接近真理。这就是科学对真理的态度,一种承认无知而不断追求知识的态度。
我从没见过比舅舅更自信和更有学识的人,在他亲自教育我的四五年中,我通过最简易的途径,最少的教学内容,学到了真正的科学知识。这是我高考成功的基础。
我在十八岁的时候上了大学,选择我最喜欢的理论物理学专业。
开学之前,我特意去银行取钱,谁知我刚拿出我的银行卡,工作人员立即打电话叫来了他们经理,不一会儿,一个表情严肃的人来到我身边,恭敬而冷漠地请我到贵宾室,然后我在一个保护严密的房间里,验了指纹、瞳孔,又刷了脸。才进入到第二个房间,我刚进这个房间,一个又高又胖的人热情地弓着腰迎接我,他一边给我拉了座椅,一边说:“少爷,对不住,您第一次来我们银行,为了您的财产安,我们冒昧将您请到这个房间来,您需要什么尽管说,投资、收购啊什么的,我立即请我们最资深的顾问来。”
我哪里知道什么投资,我只是要取钱而已。我直接说:“那您给我去十万块钱吧,我明天开学要交学费。”
我的话显然让这个总经理失望了,他愣了一会说:“哦,那您等等,我一会叫人送来。”
总经理打了个电话,二分钟之后,一个姑娘就提着一包钱过来了。我接过钱,正要告辞,忽然想到还没刷卡,我又摸出银行卡递给那个姑娘说:“这位姐姐,我还没刷卡呢。”
这时,总经理立即站起来说:“少爷,您这卡不用刷,是无限额度,球只发出五张,这张卡一般不是用来取钱的。”他和蔼可亲地笑着说。
我说:“啊,这个不能用来取钱啊,那取款机上也不能用。”
总经理立即说:“能用、能用。都能用,我的意思是,这张卡不只是银行卡,这么说吧,这张卡是就相当于古代元帅调军的虎符,一般是用来调用咱们银行系统的资源的。您只要拿出这张卡,整个银行给您都行。”
总经理说话时,那个手里拿着我的银行卡的女生张着嘴,眼睛盯着我的卡看着,这时总经理从她手中夺过那张银行卡递给我说:“少爷,我送您出去。”
我从银行出来,一路走一路想,舅舅不愧是剑仙的弟子,还真是个神仙啊,怎么年纪不大就挣了这么多钱啊?
但我知道钱对舅舅来说意义不大,钱对我也是如此,我需要的是人间清欢,是普通人的生活,是天伦之乐。我多么希望这残酷的世界将舅舅和小师父等人送回来。
开学的那天,我起了个大早,我可是真没有这样深入的接触社会,我在钱奶奶的陪同下去了学校。交学费等各种入学手续,我都是让钱奶奶去问,而钱奶奶可是真正的乡下人,她一口赣方言的普通话让接待我们的学生直翻白眼。结果是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我们花了四个小时才办好入学手续,钱奶奶帮我到宿舍里给我铺好床,将各种生活用品都给我准备齐了才回去,她交代我有什么麻烦就给她电话,家里不用操心,彭老头会帮她的。
钱奶奶走了之后,我便加入了宿舍同学的聊天。在选宿舍时,我特意选了八人间,我真的很想融入社会。
这是国住宿条件最好的学校之一,所有宿舍都有空凋和卫生间。还提供四人间和二人间给那些家庭条件好的学生选择。
没想到我的选择使我非常尴尬,我同宿舍的同学家里的都非常穷,而我跟舅舅生活久了之后,不知道世间百物的来之不易,我随手扔掉一些微微损坏的用具和衣服,都让我的宿舍的同学很是不解。当宿舍管理员带走我扔掉的东西时,我的同学竟然是一副羡慕他的样子。
几天之后,我跟班上的同学渐渐熟悉了,那时候我们以一种新生特有的热情,每天都处在兴奋中,不仅逛遍了学校周边的地方,也没完没了地在校园的每一个地方散步。凭着同样的好奇和热情,我终于找到了几个玩伴,一个是我同宿舍的赵明德,一个是我的同桌冯挺。我们三个几乎无话不谈,也几乎形影不离。明德来自农村,家里很穷,穿的衣服都是他亲戚给买的。冯挺恰恰相反,他是典型的富二代,住在宽敞的二人间宿舍,身上下都是名牌衣服,一双鞋子都几千,而他有六双同样贵的鞋换着穿。
我跟明德做朋友看的是他的淳朴,而我喜欢冯挺的原因是他大气、潇洒。
对于我的不谙世事,我的同学们认为是源于我的书呆子气,我总是好奇地问他们问题,有些同学不耐烦了,而明德和冯挺却总是认真的回答我的问题。久而久之,我们三个就成了朋友。
冯挺很大方,他觉得我们这些住大宿舍的人家里条件不好,没隔几天会带我和明德一起去校外小饭店吃顿好的,他会贴心地说:“不要以为哥有别的意思,哥一个月二十万的零花钱花在吃上,总比花在干坏事上好。”
我开玩笑说:“那我吃掉了你可能用来干坏事的钱,就该算我干了件好事啊。”
明德家里是真穷,每次冯挺请客吃饭,他只是默默地吃。并不多说一句话。
当然,我们之所以成为好朋友并不是偶然的,我们有个共同爱好,那就是足球,我们每天都要去操场踢一个小时的球,踢完球后,冰啤酒自然是冯挺买好的,然后我们每人一瓶啤酒,喝着就去上晚自习。
有一天上课的时候,我发现冯挺黑眼圈,一副没有睡好的样子,我很奇怪,这家伙有名的贪睡,经常上课打瞌睡。
我问他:“昨晚干嘛去了?看你黑眼圈比熊猫还明显。”
冯挺愣了会,慢慢说:“我说了,你可能不信。”
我说:“那你先说啊。”
冯挺说:“真见鬼了,我同宿舍的那位,前两天不在宿舍,昨晚回来,举止异常,跟他说话也不怎么理我,我也没管他,可到了半夜,忽然被他吵醒,我听见他好像很痛苦地叫着,我起来朝他床上看了一眼,结果看到特别诡异的一面,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吐着血红的舌头在咬他似的。我怀疑我眼花,擦擦眼睛再看,那女人也朝我这边看,她眼睛里面是血红的光。我当时吓得赶紧用被子蒙住头。一晚上我连厕所都不敢上,憋着直到天亮才去小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