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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逊·菲斯克是个肥胖的男人——这样简单的一个词语或许还没法准确生动地描绘出那副夸张的形象。
他有着异于常人的巨大骨架,一张满是横肉的脸,他的衣裤都不得不专找店家定制因为任何店里都没有他穿得下的尺码。他坐在餐桌边一个人就能占掉两个人的位置——搞不好是三个人。
最神奇的是那样的体型却并不给人以“肥胖”的直观印象,反而看着让人觉得他很结实,就像一块块磐岩堆积起来的山岳。
很容易想象当这样一个大块头愤怒起来的时候,面对他的人就仿佛面对着一座把身的熔岩都喷发到你头顶上的火山。但令人意外的是,平常状态下的菲斯克看起来竟然相当地和善。
至少在理查德第一次和他见面时,威尔逊·菲斯克留给他的就是这样的印象。菲斯克程都笑眯眯的,表情看起来轻松而不死板。他在对方开口说话时会用礼貌又不会令人不适的目光看着对方,并且他从不会在对方的话说完之前打断对方。
哪怕心里清楚这家伙其实是个罪犯头子,理查德还是得承认,跟这家伙共进晚餐是一件很轻松的事。他发现这家伙能爬到这样的地位似乎并非毫无理由。
“您以前不是纽约人?”菲斯克问着,同时用银制的餐刀切下了一小块牛排。
理查德发现这家伙的餐桌礼仪其实也做得挺到位,他之前还在想象菲斯克吃牛排会不会都是抱着一整块半成熟的直接啃呢。
“不是。”理查德摇了摇头。
“我是个土生土长的纽约人。”菲斯克一边吃牛排一边自顾自地说着,“我见识过这座城市的方方面面。它好的部分还有不好的部分。老实说,这个年头里后者或许更居多。”
理查德没说话,静静地等着他说下去。
“外来的人看到的大多只有这座城市光鲜的一面。它的摩天大厦,它繁华的街道,它所有漂亮的一面。但很多人都看不到它黑暗的一面也是它真正的模样。”
菲斯克放下刀叉,望向了餐厅的窗外。窗外是一片漆黑的河水,静谧、波澜不惊,但又深邃得不知根底,似乎任何秘密都能被它吞噬。
“我亲眼看着这座城市的变化。”菲斯克说着,拳头下意识紧攥,捏住了银制的餐具,“我看着它堕落、腐朽,看着罪恶像病菌一样在它身上滋生。我看到好人在这座城市里举步维艰,而坏人却活得逍遥自在、身居高位。
这座城市病了,病得非常严重。生活在其中的许多人都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大家却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缄默,选择了让步和妥协。罪恶在越来越大的容忍中变得日益猖狂、无法无天”
理查德看着菲斯克在这里慷慨陈词,不禁有些傻眼。菲斯克这模样让他不禁联想到了古代诗词里那些一腔热血想要精忠报国、却又苦于贪官当道小人横行的忠臣。
只不过你不应该是贪官小人阵容里的才对吗?这角色搞错了吧?
听菲斯克在这里情绪激昂地大谈犯罪横行,这感觉就像秦桧题词《满江红》一样,画风怎么看怎么别扭。
菲斯克还在继续:“曾经我也和其他人一样,对这一切都无动于衷。某种程度上,这也使得我成了帮凶的一份子,为罪恶推波助澜。这让我很后悔、很愤怒,就好像就好像如今罪恶泛滥,而我应当为此负责一样。”
理查德冷笑。
装,接着装。说的就像其实你不该负责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