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志耀听到陆峰要亲自接自己,心里顿时高兴起来,之前来了那么多次,陆峰可是一次都没接过。
俩人闲谈了一会儿,陆峰把电话挂断了。
在股权结构设计上,按照陆峰的设想,表面上看随着大资本的进入,陆峰基本上对公司失去了掌控力,可是暗藏的几点却又让他基本上能掌控企业,一点是员工持股,员工手里的股票高达百分之三十,虽然股票不能出售,只能分红,可也能推选出代表人在董事局发言投票。
管理层的高层都是跟着自己创业一路走来的,不管是魏艳丹,朱立东,柳城这一批人,还是次一级的管理层,他们在利益问题上非常确信一点,一朝天子一朝臣,换了人,他们这些管理层可就得全换。
除去管理层的投票权,还有新鸿基的百分之十投票权和银行代持联合资本的百分之十投票权,陆峰只要争取到两方任意一方的支持,就能在董事局打成平手,多拉拢一个人过来,那就能控制企业。
之所以玩这种险之又险的招数,纯粹是为了吸引资本,这个世界上没有又吃又拿的好事儿,施罗德集团决定投资佳峰,并且是在估值高达百亿美金的情况下,依然砸重金进来,一方面看到了佳峰的发展速度,管理层的能力,还有一方面,他们确实看到了这套体系下,他们能够掌控企业的概率。
资本追求的是超额收益,想要得到超额收益,绝对的掌控力必不可少,约翰当初跟高层写报告的时候,明确说了投资佳峰不会赔的理由,如果佳峰闯出来,跻身全球半导体行列,他们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可以借用佳峰在华夏的商业渠道,跟欧洲各大集团达成合作,以此为突破口,相比较米国,扶桑等企业,能够快速的占领市场。
第二,如果佳峰没冲出来,其本身价值不低,只需要在半导体方面持续性刺激米国,扶桑等企业,对方愿意掏钱买下企业,自己也可以脱身离去,甚至能高价卖出去。
最后一种情况,佳峰发展非常不顺利,完全无法在半导体方面刺激两国,对方也不愿意出高价收买,可以注入一些其他半导体的垃圾专利权,将欧洲一些‘边角料’企业整合进佳峰集团,在国家层面向华夏施压,最终脱手给国企。
不管从哪个维度去看,施罗德集团跟赔钱这两个字都不沾边,在这套严密的风控方案中,根本没有陆峰什么事儿。
在他们眼里,这套股权体系下,完全是敞开大门等着人去控制,他们也知道陆峰那个时候的虚弱,在多方压力下,他必须要一笔巨大的资金,方才能在这条路上继续走。
占股百分之三十五意味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