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很少翻这本书。
一把小匕首,夹在图书里。
这是当年,他离开小镇的时候,身上所带的东西,就这两件,保存这么多年,都不敢去碰,怕想起过去那些事情,对他而言,过去的事情,是痛苦。
快乐的时光,只有那么一两个小时吧。
鲜活的记忆,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两个小屁孩,在山野间玩耍,那是他唯一幸福的时光。
他的名字叫丹尼尔。
所以,后来,他也给自己娶了一个英文名字,也叫尼尔。
他一直都没忘记过。
只是不断说服自己忘记罢了。
当年,他只想利用丹尼尔。
因为,丹尼尔是养父亲戚的孩子,在那座庄园里,很有权利,他想利用丹尼尔逃跑,仅此而已。
仅此而已,没什么感情,也没有什么期待。
只是,当丹尼尔说出,不想再见到他的时候。
为什么,如此难过?
诺兰被陆臻叫到酒吧的时候,他已经喝了四瓶伏加特,脸颊微红,诺兰大惊,慌忙夺下酒瓶,陆臻喝得快,又喝得很猛,有些酒精上脑。
“陆臻,我真想一巴掌扇死你。”诺兰沉声说道,还有一瓶酒没开,诺兰丢开了,陆臻靠着沙发一笑,微醉之态,更是迷人。
“我还没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