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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顾金铃说的这个规则,江孙彻脑子里马上出现了一个名字。
咏鹅。
还有比这首更符合标准的诗句吗?
江孙彻诡异的看着顾金铃,‘她不会是故意让我来装这个十三吧?要不然怎么规则条件卡的这么死?又要有意境,又要简单明了,还要让人快速记住。’
当然,江孙彻知道这是不可能的,顾金铃绝对不可能知道他是穿越而来的人,所以顾金铃说这个规则只是单纯的为了增加难度。
他看向顾金铃的眼神中充满了不爽,‘小丫头可以的,真是不知道你居然对我有这么大的成见,想让我在这众目睽睽之下丢脸,你等着,我以后一定让你……嘿嘿……’
“行,既然如此,我也没意见。”江孙彻开口答应了下来。
‘这么爽快就答应了?难道他会作诗?不可能,整个太安都知道他肚里空空,我出门之前还问过下人,他们都说江孙彻基本不读书,那他为什么要答应?
他难道不知道大庭广众之下,做不出诗句来,会让他颜面扫地吗?还是说他要以势压人?哼,想得美,今天一定要让你丢脸,给黄姐姐出口恶气!’顾金铃的心提了起来。
“既然如此,两位谁先来啊?”顾金铃嫣然一笑,看向两人。
周平俊看到这笑容,瞬间热血上头,站了出来,“既然如此,那就我先来吧,给江公子留些时间准备。”
江孙彻听出了他言语中的自信,也听到了他对自己的鄙夷轻视。
‘小子挺狂啊,行,一会我不让你哭着回家找妈妈,我江孙彻就跟我爹的姓!’
站在一旁不知所措的担夫,来回搓着手,想要开口说话,却又不敢,最后只能接下这个‘评委’的任务。
其实先作诗不见得是好事,因为规则里有一条,是让那担夫记得多,先做诗是吃亏的,如果江孙彻故意拖延时间,等担夫忘得差不多了,再作诗,那周平俊就妥妥的是个输。
让一个不识字的汉子记住一首诗,难度可不比教人开车简单。
“那好,周公子请。”顾金铃对周平俊伸手示意。
周平俊非常文雅的对顾金铃行礼,又对着周遭路人行礼,好像他是文坛巨匠一般。
“骚包。”江孙彻脱口而出。
周平俊气势一滞,怒视了江孙彻一眼之后,袖袍一挥,双手背在身后,好像在说,‘不屑与你这才疏学浅之辈一般见识。’
转身面对金元河,左手依然背在身后,右手前挥,食指与中指并起,以剑指指向河中的大白鹅,不假思索,出口成诗。
可第一句就让周遭的读书人笑了,没错,是嘲笑。
“此诗,名为,说鹅,诸位且听第一句……蛋中生得灿黄灵。”
担夫听了这第一句,愣了一下,‘这咋回事?我居然听懂了,这不就是形容白鹅刚从蛋里孵出来的样子吗?难道我有读书的天分?’
内心里骄傲了一下,担夫马上拼命把周平俊的这句诗记了下来,他已经打定主意,一会一定要把江孙彻和周平俊两人的诗都记下来,这样就可以两不得罪了。
他只是城外的农夫,今天进城只是来卖些山货,不认识江孙彻,也不认识周平俊,但从穿着打扮来看,两个人他都得罪不起,所以只能用这个办法,背完两首诗之后,赶紧溜走。
键盘侠这时登场了,“这……这第一句……嗯,不错,好。”
职业捧哏站出来说了句公道话,“这也算好?简直和大白话差不多,你这捧臭脚也太明显了。”
“你懂什么,这叫文采。”键盘侠不服气的说。
“呵呵……”
“你呵呵什么?这叫才智,让一个不认字的民夫迅速记住一首诗,当然要写的简单易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