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六章 铁路债卷(1 / 2)

(),

赵构自己也做过王爷,除了每月按照规仪所发的俸禄之外,堂堂的康王爷也是囊中羞涩的,要不是他听从萧明的建议,与薛炳昌合作闹了点小钱,很多时候的人际和官场的应酬,都会捉襟见肘。

皇帝自己没钱自己清楚,别人却不一定清楚,所以赵构对萧明的这个建议非常感兴趣,以往官办的各种事情都办不好,总是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出现,不是造成官员的贪腐就是官僚们不作为,容易受到奸商的行贿被拉下水,造成很多官办机构倒闭和瘫痪,而这次的合作却是有点另辟蹊径。

其实官家还不等同于皇家,官府的很多收入除了进入到户部的银库之外,规仪之内,皇家的府库内帑则没有进多少银子,那是很多人认为官家其实就等于皇家,大家都是为皇帝打工的,收入多少都算是皇家的的恩宠。

可是从没有人想过和皇家合伙挣钱的,倒是私人和官家合伙的,可那多半会成为一种受到官家保护的恶性暴利行业,以至于造成大面积的贪官和出现。

而造成这一现象的则是大宋朝一直以来对商业的政策,宋代官办手工业产品主要特供皇室、官府和军队,很少作为商品流通。民间手工业则以纺织、造纸、制糖等为大业,基本是农业的加工产业,有类于今日所称“开发农业”。

宋代商业经营资本本身的积累方式也有很大的历史局限性。商人的最终投资仍回到土地,所谓“累千金之得以求田问舍”。宋代允许商人参加科举考试,可以为官,不少商人又把资本用以买官,有的买官仅作为商号招牌。商业资本与官僚、地主结合起来,最终还是向田宅集中,封妻荫子,没能超出自然经济的常规突变性增长。

这本是一系列的经济问题,但其中却涵盖着封建阶层对于天下百姓的根本看法,如果中央集权过于严厉则往往会阻碍社会财富的累积和发展,反之则是一种促进,而宋代的时候就是一种促进,而是这样也有例外!

一直以来宋代本来推崇“一本仁厚”的裕民之政。但财政总是入不敷出,所以后来破了太祖“不加农田之赋”的老规矩,像神宗说的那样,古者十一而税,今则取财百端。兴利之臣不仅开卖官鬻爵、铸钱造币之财源,还于禁榷专卖上做尽了文章。

按照朝廷官府的理论,山海天地之藏,市场货物之聚,不应让商贾独擅其利,而应收归国有专卖,以助国家之经费。于是一大批官办“公司”就被开办了起来,举凡最有利可图之商品均列入禁榷之列,由这些“公司”来专卖。

这个禁榷曾是非常的严厉,这样的官办机构涵盖了盐、茶、酒等众多领域,并且官办的机构有权在销售上则按人口分配,勒令消费,强制购买。而老百姓却不会认账,你的盐又黑又有沙土,你的茶都是发霉过期的陈货,你的酒搞得兑水太多,寡淡无味,我为什么还要买?而与之相对比的则是到处的私盐、私茶和私酒,人家价低质优,我为什么不买?

于是倒贴国库补充,倒闭官办机构就成了常态,这种事情朝廷也不是不知道,北宋欧阳修就曾专门说过:“要最大限度地取得国家利益,就不能禁榷太专。必须与商贾共同经营,流通才不会阻滞,剥夺商贾利益之谋愈深,则国家利益损害愈大。想把十分之利皆归于公,就会亏得越多,十不得三。不如与商贾共图利,倒可以十得五。所以大国之善经营者,应“不惜其利而诱大商”。

朝廷解决不了的事情,皇帝也无奈,盖因那时候还没有人能够勘破这一切的根源,但如果有人想让皇帝自身有一个富足和赚钱的方式,估计哪个皇帝也不会拒绝,因为这种牟利是排他性质的,那就是这钱赚来是归于皇帝本人的小金库的!

而现在提供给皇帝这种方式的人出现了,那就是萧明,萧明的条陈虽然写的东西不多,但赵构可以专门把他叫过来问清楚吗,于是萧明这一整套商业计划的分解说明,就派上了用场,他从铁路的经济前景谈到大宋商贸繁荣,到商品流通流域的滞后道货币政策的利弊,足足给赵构讲了一天。

最后总算是让赵构弄明白了,那就是搞铁路很赚钱,一方面为自己赚钱,另一方面可为国家赚钱,这中间的赋税肯定是不少的,当然进了户部的银子最后按照规仪还有自己一份的,那岂不是两方面舀钱!赵构觉得自己现在也有点贪财了!

既然自己占了这么多便宜,这个股权的分化上也就不能让萧明太吃亏,毕竟这里面皇帝根本无需掏一分钱的,而萧明的日昌隆却是额出资的,所以赵构对萧明给他的三成股份还是很满意的,那他是不明白萧明要他的那个“皇家”的金字招牌的价值。

得到了高宗皇帝的首肯,下面就是一些文书案牍之类的工作,赵构只需要使用一下自己的两枚私章就可以了,还有一个就是下一个谕旨给户部和吏部对成立的这个“大宋皇家铁路管理司”进行备案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