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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乡绅,会利用这红契、白契来钻空子。
比如说有一块地,在府衙登记的是张三的名字,但是实际上拥有这块地的却是李四。
李四手中有与张三立下的白契,等到他家有人中了秀才,又或者是有了其它免税的途径,便会立马到府衙将白契换为红契,也就是说,至此,这地和地契就都是他李四的名字。
可若是李四只有钱,没有权,亦无功名在身的话,那就会一直占用着张三的地。
若是有些良心的,这该缴的税粮,他们也会如实缴,毕竟大治律:商户不得囤田。
可若是摊上那些没有良心的,又或者是惯会欺压人的,则是连税粮都不缴,张三不仅没有田地,反而还要承担这块田地上的税粮!
这种才叫惨呢!
大治律,对于大、小商户的田产是有明文规定的。
什么样的商户最多拥有多少田产,这都是定好的,一旦超出限额,那就不是补税的事了,那可是违反了大治律,是要坐牢的!
只是,有句话说的好: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有些商户明面儿上只守着自己的那些本分田,可是实际上,会将这些田产挂在其它人名下。
有的会挂在远亲名下,有的则是会挂到岳家、还有的则是会挂到家仆名下。
总之,就是手段尽出,只为了保住一份家业。
商户有钱,所以时常会利用这一点来逼得一些农户不得不带着田产来投靠他。
“程大人,要说这最狡诈的,还得是商人,那法子是层出不穷呀。”
程景舟笑了笑:“阿叔不必如此客气,此处没有外人,您不必以官职相称。侄婿未曾及冠,所以尚无字,您唤我景舟即可。”
谢修齐从善如流道:“好,那我就不客气了。”
二人又继续谈论这商户侵占农户田地一事。
“我以前在外游学时,也曾见识过一桩案子。对方的名姓我已不记得了,估且就以张三李四代称吧。”
“阿叔请讲。”
“这张三是商人,原本也是穷苦出身,后来跟着商队走商,发了财,便自己做营生,改了商籍。按他家当时登记的人口以及做生意的规模,他们家当时被允可以有十亩田。是家总共可以有十亩田。”
程景舟多了一句嘴:“当时有多少人口?”
“他家当时连老带少,总共有八口人。你也知道,这田地等次不同,所以分到的亩数也会有些差别。”
程景舟点头,这个他自然是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