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酒店,李晨利用下午的时间来梳理自己的起诉状。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起诉状,理由只有两点:
第一点,商都银行明知黄大发取钱的目的是为了救治自己的父亲,不开辟银行的紧急救援绿色通道,一而再二三的让黄大发走程序,和黄大发案存在因果关系。
第二,该银行的工作人员明知黄大发是取钱的用户,没有像向武协的办案机关如实阐述,这才导致黄大发被办案人员错当成银行的劫匪。
这就跟黄大发说的那样。
假如银行在当天就给他说清楚流程,他也不会一趟又一趟的往银行里面跑。
如果这件事不给他拖到第二天,那他也不会遇到那帮抢银行的匪徒…
次日。
早上八点钟,李晨拿着自己的起诉状前往当地审判院。
十点钟。
接待室。
主审法官朱安平拿着他的起诉状陷入了沉思。
李晨的名声他也是听说过的,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会如此重视这个案件。
有些搞不明白。
黄大发是被执法机关错抓的,而相关人员呢现在也是都在调查处理中。
说起银行的责任…
银行能有什么责任呢?
毕竟当时抓黄大发的人是执法机关又不是银行…
既然不明白,那就打电话让他过来解释解释好了…
抱着这样的目的,朱法官拨通李晨的电话并约好了见面的时间。
下午三点钟。
审判院阅卷室。
朱法官和李晨互相介绍自己,气氛十分和谐。
“是这样的,今天叫你过来呢还是因为你这个起诉状。
起诉状我看过了…”
朱法官开始直入主题。
为什么要把黄大发的事算到商都银行的头上,一百多万的费用是不是有些离谱了些?
“是这样的…”
李晨闻言后也开始了自己的解释:
“在黄大发被抓之前,他曾多次前往银行取钱,关于这一点,实际上就是银行工作人员不作为所导致的结果。
因为早在前些年,国家就对于银行部门提出了要求,好多银行也有那么一个通道。
我呢在网上也查到过很多银行为取款人开辟绿色通道的例子。
直白点说,只有银行能够派两个人去医院看一下,就能知道黄大发取钱的理由到底是真还是假。”
朱法官闻言点了点头。
这也是商都银行有问题的一点。
但这一点你只能说他们没有人情味,但伱不能因为人家不给你开辟绿色通道就说人家是有问题的。
因为这并不属于硬性规定,不是必须条款…
“第二点,则是最重要的一点。
商都银行的工作人员明知道黄大发取钱的目的,不去验证反而告知办案人员说黄大发的举动十分异常。
他的异常在哪里呢?
多次出入银行,这是不知情人所疑惑的点。
而这个点事从何而来的,不就是银行自己造成的么?
如果黄大发第一次取钱,银行的工作人员已经明确告知他代理他人取钱所需要的全部材料,而黄大发在明知后仍然多次多次前往银行,又或者是他的举动明显异常,每天徘徊在银行的周围,进入银行不取钱只是在那里坐等,我们把他当成行为异常的人,甚至可以说他是在为抢银行的人员事先踩点也不足为过,您说是吧?”
说到这里,李晨又反问了一句,想要把这位法官带入自己的节奏,让他跟着自己的思绪往下走…
“嗯…”
朱法官闻言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