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1 / 2)

「阿别,把菜苗拿过来。」

几日後,上京近郊。

一片新开出来的农地里,站在田中央的律刹罗从地里起身,对田埂上的凤别招手示意。

灰褐短衣,头发用布条束在头顶,赤脚的农民装扮掩不去他焕发的光彩,挺直的身躯立在田中,显得格格不入,单薄下价的布料几乎隔不住他健壮的T格,肩膀、肱肌、x膛坚实鼓起,雄姿英发。

「阿别!」他不耐烦地再叫了一声,眉毛扬起,飞斜入鬓,午後的斜yAn照在他仰高的俊脸孔上,额角流下的汗水爬过完美如雕的下巴,像h金一样闪熠生光,刺目得令凤别眯起眼睛,又过了片刻,才从属下手里接过菜苗走进田里。

新洒下的黑sE泥土柔软而鲜润,他走在地里,簇新的靴子转眼裹上一层泥灰,他难受地跥跥脚,将菜苗递给律刹罗,几个同样穿着褐sE短衣,将K脚卷到膝盖的虎卫在周遭走过,对他说。「中尉,你穿这身怎麽耕田?」

「换了又如何?难道换身衣服,你们就会耕田吗?」凤别反唇相讥,话里带着三分不以为然,一点也不像平日好说话的样子。虎卫们一时面面相觑,还是律刹罗一眼瞥过来。

「天气热,他今日火气特别大,你们别惹他。」虎卫领命,转眼散了。

二十亩的田里,除了这些下田还带着刀的虎卫外,另有七、八个真正的农夫在帮忙,凤别看着那些忙碌的人,渐渐出神。

他白皙如玉的脸上双唇紧闭,长发披散在背後,夏日的闷风吹来,乌亮的发丝与天蓝袍摆如彩蝶翻飞起舞,分明是yAn光下的翩翩郎君,却因为眼底的迷蒙而沉郁起来。

已经大汗淋漓的律刹罗继续弯腰将菜苗埋进泥里。「完全不打算帮手吗?」

「属下立刻就帮。」凤别满嘴答应,慢腾腾地蹲下去,伸出三根手指头捋起菜苗上的nEnG叶。

律刹罗叹口气。「别捋光了。」又念道。「相小人,厥父母勤劳稼穑,厥子乃不知稼穑之艰难,乃逸乃谚。」

凤别不过一顿,便磨蹭着离他远一点去,继续yAn奉Y违,

他俩都是这一生都未下过田的人,不过二十亩地就忙了大半天,太yAn快下山了,才将菜苗都埋进泥里。

浇上水後,律刹罗张开手臂舒展。「如果聂佛奴所言非虚,等我们从魁首山回来,就可以吃上自己种的菜了。」

「大舅舅必然不会作假。」凤别垂眉敛目。「只是种地这件事除了地利,还讲究天时、人和,就算种不成,也不能全怪他吧?」

「急着为他说好话呢!」律刹罗豁达地笑了一下,手指田里的农民。「他们都是昔日伯父攻打陈隋十洲时从中原掳来的农民,多年前流放东丹开荒。这几年东丹收成大增,除了聂佛奴外发现黑土的功效,大加推广外,他们都应记一功。这次连着黑土一起送过来,技术肯定是没问题的。」

凤别颇不自在地敛下眼睫,律刹罗悠悠道。「我见你这麽在意,便直说了。」

早知自己瞒不过他,凤别抿唇半晌,轻声道。「就算有技术,要在上京耕种,谈何容易?东丹能有多少这样的黑泥?就算全搬过来,能令上马游牧的人乖乖留下来种地吗?」

语调轻细,彷佛喃喃自语,却足够传入律刹罗耳中,他牵起唇角。「阿别,据聂佛奴的探勘,东丹有上千上万亩的荒地都有这种黑泥,最深处足有尺半,在上面种植收成的时间足可减小半,且作物特别粗大肥美,至於耕地的人……」

律刹罗刻意拉长嗓子,待凤别竖耳倾听,才慢慢接下去。「往後多打几仗,移民於北方,不就有了吗?」

凤别顷刻攥住掌心。「强行迁移百姓,百姓能顺服吗?」

双颊绷得紧紧,涨红的脸上乌眸睁圆,眼神流露出一丝倔强。律刹罗上前两步,挑起他的下巴。「顺不顺服是他们的事,能不能驯服就是我的事了。」

须臾,万籁俱寂,像一辈子那麽久,凤别慢慢张开嘴。「是呢!这种拆散骨r0U,迫人离乡别井的事,你擅长得很。」克制不住地冷笑出声,像冬日的凛风削过骨头,刺耳得令人发颤,这人自然不包括律刹罗。

听见凤别的冷嘲,他先瞧一瞧左右,直接了当地拉开话题。

「阿别,今晚我们到大街逛逛,我瞧你的络子旧了,去买新的。」

混蛋!混蛋!

明知他有息事宁人之意。强烈的愤怒还是在凤别五内翻腾。

就是这家伙,害得自己流落他乡,母子分离!

骤然而起的恨意像火在乾柴上烧,叫他脸面目狰狞,浑身震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