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相信真情 (1)(1 / 2)

事情的发展趋势还真是始料未及。

首先呢,我是准备用法力消除那些人关于莲月的记忆的。

说道这里不得不强调一下,他原来只是个兔儿爷。

其实兔儿爷是男娼的别称。

在过去,兔子还是的隐语,也是有特殊性取向男人的特别“宠物”。

大家都知道,就是从事的男子,又叫男娼。民间对的隐称有很多,如“像姑”、“小唱”、“相公”、“龙阳”、“契弟”、“兔子”。这些说法各有来头,这里主要说说“兔子”。

“兔子”,是如何成为的隐语的?说法不一,最早见于《沧海拾遗》残本(卷二十九)“兔儿爷”条——

一个叫殷善的广陵(扬州)美少年,与驻防守军耿汉成了相好,发生同性恋情,堪比男女之爱。后来,乱军破城,乱首好男色,便把殷善也掳走了。耿汉返回后,听说心爱的人被掳,痛心疾首,深为殷善的安危担忧,便向天上的月亮祈祷,祈求殷善平安。奇迹出现了,竟然真从天上飘下了一名美少年,自称月宫兔神……就此引申出了“兔儿爷”、“兔爷”等对的特殊称呼。在此“兔儿爷”的基础上,就如“鸡”是妓女的隐称一样,“兔”,便成了或男同性恋者的隐称,成为“鸭”之外对的又一叫法。

妓为何被称“兔子”,除了《沧海拾遗》的说法外,还有故事。

据传,兔儿神是一个叫吴天保的男同性恋者的化身。此说见于清袁枚《子不语》(卷十九)“兔儿神”条——

国初,御史某年少科第,巡按福建。有胡天保者爱其貌美,每升舆坐堂,必伺而睨之。巡按心以为疑,卒不解其故,胥吏亦不敢言。居无何,巡按巡他邑,胡竟偕往,阴伏厕所窥其臀。巡按愈疑,召问之。初犹不言,加以三木,乃云:“实见大人美貌,心不能忘,明知天上桂,岂为凡鸟所集,然神魂飘荡,不觉无礼至此。”巡按大怒,毙其命于枯木之下。

逾月,胡托梦于其里人曰:“我以非礼之心于犯贵人,死固当,然毕竟是一片爱心,一时痴想,与寻常害人者不同。冥间官吏俱笑我、揶揄我,无怒我者。今阴官封我为兔儿神,专司人间男悦男之事,可为我立庙招香火。”

因为有此一说,兔子的化身——“兔儿神”,在也成了娼妓业的行业神,成为福建一带等南方要拜祭的对象和神灵,不少地方还建有“吴天保庙”(兔儿神庙)。需要说明的是,过去各地要供奉的神灵并不一样,如在过去在河南汲县一带,要拜纣王;在安徽颍上一带,则拜卫灵公。至于妓女,要供奉的神则更多:白眉神、管仲、勾栏女神、吕洞宾、铁板桥真人仙师、五大仙、金将军、女狐仙、刘赤金母、勾栏土地、教坊大王、烟花使者、脂粉仙娘等。

最后提一下,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兔子”作风不好,太风流,太流氓,在越南的12生肖中,11个与中国生肖是一样的,只有一个不同,独独没有兔子,而代之以猫。所以在越南,只有属猫的人,没有属兔的人。

这样说你可还真别觉得奇怪。

我们常把出卖肉体的女性称作妓女,其实,男人作娼,出卖自己的肉体也是自古有之,和妓女的历史一样漫长。但是,对于,历史似乎三缄其口,史料中鲜有记载,这是因为在中国封建社会,在夫权意识的统治之下,社会对男人出卖色相和肉体极为鄙视和厌恶,认为现象是对封建社会男性地位及尊严的莫大侮辱。

在中国古代社会,的出现首先是为了满足拥有地位和财富的贵族女性享用的。这里,有关于武则天玩弄“面首”的记载比比皆是。武则天为了引诱张氏兄弟以及薛怀义供自己娱乐,利用利禄做诱饵,还特设“控鹤监”,广罗天下美男子,号称“面首三千”。

另据史料记载,南北朝时代的山阴公主对刘子业说,“我与陛下虽然男女不同,但都是先帝所生,不应有厚有薄。你宫中六宫佳丽数以千计,供你一人欢娱,而我只有驸马一个,未免不公平!”刘子业觉得有道理,便亲自为妹妹挑选了三十个健美无比的男子,供其淫乐。

由此可见,古代之风犹盛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特别是五代至宋,兴盛之况不仅存在于宫廷,也存在于民间,不由让我们现代人感叹古代先人的“开放”。

的工作场所被称之为“蜂巢”,大概有招蜂引蝶之意。《癸辛杂识》记载说:“……吴俗此风(指男娼)尤甚。”说这些“皆敷脂粉”,穿着打扮极为华丽,“呼谓亦如妇人。”这些模样俊俏的男子,不仅能言善道,琴棋书画也样样得心应手。女人在“蜂巢”不仅仅是寻求肉体上的欢愉,更是为了得到精神上的放松。那时候,女人来这样的场所不用偷偷摸摸,就像今天的一些女性专属的俱乐部。的确,和一些年轻貌美,谈吐不俗的优雅男子在一起,怎不让这些来自上流社会的女人留连忘返呢!

但是,之风气虽然昌盛,可是,毕竟此举不能登大雅之堂,特别是一些社会上的闲散无赖男子,凭自身些许姿滋事,扰乱民间,败坏社会风气,因此致和(徽宗年号)间,始立法告捕,规定凡是男子为娼者,一旦发现,要“杖一百”,对揭发者“赏钱五十贯。”

尽管被古代主流社会所不齿,甚至严厉打击,有点像今天的扫黄打非,可是,有需求,就有市场。因此,南北宋朝的京度及周边郡邑,男色依旧鼎盛,元代此风似稍衰,到了明朝,男色又开始兴盛,那时候,无论是皇上还是老百姓,以狎为时尚。

史书上,有关明代福建的记载比较丰富。《灯俞前琨散》说,闽有一女子,丈夫出海遇险,女子苦苦思念,夜夜都要到海边遥望丈夫出海的远方。就有一貌美男子在海边吟唱。凄婉的歌声唱出了女子对丈夫的思念。随后,女子就与这貌美男子同居了。女子动了真情,想与貌美男子结为夫妻,可是,貌美男子说他是专门排遣孤独女人寂寞的,为钱不为情。女子伤心落寞,抑郁而死。

明代福建行业非常发达,这些出卖肉体的男子,服务对象不分男女。当时福建有这样的风俗,男子出海,不得有女子相随。一方面,由于明代海上海盗出入频繁,有女子在船上,受到的威胁更大,另外又有迷信的说法,认为女子在船上不吉利。而出一次海一般都是十天半个月,有时甚至大半年,年轻气盛的男子为了解决,就会找一些貌美男子同船,其实,这些貌美男子就是。出海虽然可以赚些钱,但毕竟很苦,一些好吃懒做但模样有几分英俊的的男子就干脆干起满足他人的营生。而没有跟船出海的,就在陆上为独守空房的女子服务,倒是都不耽搁。

至明代何以狎如此发达呢?《五杂俎》说得好,除了被女人玩弄,还为喜欢同性恋的权贵男人所准备。史籍把这种称为男宠、男色、顽童、等。笔者在另一篇文章《中国古代哪些帝王有过同性恋》就有介绍。明清时,在福建、广东、北平等地,同性恋的蔚然成风,女有“闺中腻友”,男有“契哥契弟”。清代还有条法令规定,“优伶的子孙,以至于受逼为奸的男子,不许应科举考试。”这条规定间接说明,当时同性恋的风气的盛行。

但是,有血性的男子是不甘成为“男色”的。《柳南随笔》说,一个李二哇的俘虏,可谓英俊而神勇。打仗的时候,每每都是身先士卒,锋锐不可当。后来被敌方生擒,敌方将领对这位英俊而神勇的俘虏非常喜爱,“欲与昵”,但李二哇坚决不从,自杀身亡。就有诗歌记载了这段历史:“花底秦宫马上飞,每番先阵入重围。可怜拚得刀头血,不向勤王队里归。”

《暖姝由笔》就说:明正德初,皇帝最喜欢“年少俊秀”的美少年。看来,这样的风气的盛行不无当权者的喜好影响有关。帝王的,不仅荒废了朝政,也有悖于伦理道德,也至于后代宫廷中有专门的规定,渐渐地,兴之风开始走向衰落。

而这个不知名的时代竟也是莫名的风行这一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