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以来,人为着让生命存活曾忍受了多少辛苦,像我这样的人是无法揣测的。我只是隐隐感到了人的坚守,感到了那坚守如这风景一般苍凉广阔。遥遥地,我看见了那堆泥屋的黄褐中,有一个小巧的红艳身影,是那小女孩的破红棉袄。那时的天山已经完全升起于北方,横挡住大陆,冰峰和干沟裸谷相衬映,向着我倾泻般伸延的,是那三岔戈壁的万吨铁石。
我强忍住心中的激动,继续着我的长旅。
从那一日起,无论我走到哪里,都在不知不觉之间,坚守着什么。我总是难以忘记那南麓天山在阳光照耀下的、伤痕累累的山体都清晰地重现,直至大陆的倾斜面、低地的白色蜃气,以及每一块灼烫的砾石都逼真地重现,直至当年走过戈壁时有过的那种空山绝谷的难言感受充盈在心底胸间。
我们常常会感慨于大自然的微妙。
它给我们带来的震惊常常就是很难以置信的,因为在那样浩瀚无垠的宇宙中,我们会感受到自己的渺小,自己的无能。
但事实上,到了一些地方我们又不得不赞赏一下人类的伟大之处。
认识世界,然后改造世界。
似乎只要所处的地带不同,就是可以营造出不同的文化传统出来。
无论是那些艺术,还是传统习俗。
我们现在来的这个地方叫做萨瓦卡。是个边塞的小国,人民倒是挺热情美好的,而且与中原那边并没有什么战争之流。所以再商队过来的时候,他们一般的热情程度是很多人都消受不起的。
例如这边的苏子酒,虽然名字由来让我有些理解无能。苏子明显像是中原人士形容有才华有地位男子的尊称,但是让人蛋疼的异地酒他就叫这个名字,而且这个民族最有名的就是这个酒。
你可别以为这名字听起来文质彬彬像是书生们喝的状元酒之流,实则刚好相反,他不仅仅比的上梨花酒的后劲十足,而且这喝下去便是火辣辣的一种爽麻感,让中原人中秀气一点的喝法是挺不适应的。
可,这感觉,就是大口大口的喝时,便终于有那么一点豪爽的气概了。
说了半天这个酒的原因也就是因为这儿的人实在热情,我们一来就邀请我们到他们的晚上的簇火晚会上。
这儿的人民喜欢载歌载舞,每日的晚会都是家常便饭。
尤其是那些未婚的男女培养感情的最好武器了。
长相俊秀的那四位当然就很得那些女人的欢心了,虽然我长相也不赖,但是显然带着披风的怪样子,谁也无法看清我的真面目。
那几个男人就不一样了,各有千秋。
长的不错的终极因素是他们的风格迥异,造成了自己毫不逊色与对方。
墨修,如雪莲般的尊贵优雅。
言邪,如凤凰般的妖艳夺目。
赵寅,如君子兰般的清新自然。
骅缺,如蔷薇花般的诱人心田。
女子穿高领长袍,束红、紫、绿色腰带,戴喇叭形红缨帽(未婚加一圈绿珠穗),挂头面,戴胸饰“寄命锁”,穿长靴。头面是标识妇女已婚的带形饰物,佩在发辫上,共3条,一条垂胸前、两条垂背后,上镶银牌、珊瑚、玛瑙、珠贝等。男子为高领左大襟箭袖袍,束红、蓝色腰带,挂腰刀和烟袋,圆平顶翻檐白毡帽或礼帽,左耳饰大耳环,穿皮靴。
他们入乡随俗的穿着当地人们穿着的衣服。
虽然没有那些大耳环,但是佩刀,皮靴什么的倒是都有。让我狠狠的感慨了一下这几个男人的魅力。
当然,能欣赏到他们的美的可不只是我一个。
“纳达(此处为哥哥的意思,是这个地方未婚女性对想要示爱男性的称呼,全为作者胡编乱造,读者看时请慎重),你就陪我去跳跳舞嘛,很好玩的!”
这里的舞蹈很是热情,如果要增进两个人的感情,那跳这个舞可是绝对没错的。有的时候肢体语言更能表达人的思想感情。
墨修皱眉,吐出两字:“不会。”
旁边的少女听到了以后很是郁闷,却用更加的清爽的声音说道:“纳达,不如你来跟我学学怎么跳这边的舞吧,很多女孩都喜欢会跳舞的男生的。”
墨修犹豫的看了看我,然后伸出手去,真的就跟那个女孩走了。
喂喂,这个是怎么一回事,难道是传说中的当面出轨吗?!
那个回眸难道是征求我的意见,好出轨吗混蛋!
我十分忧伤的咬着手绢。
而言邪这不讲良心的早就抱着美人去那边去跳这劳什子的求欢舞了,骅缺当然是不甘落后的,中原的美人享受了那么多,他还真没怎么接触过异族的,这一次可是要赚个够本。
这地方的风土人情是迷人的,还在于这个求欢舞跳完后的俩人是可以去发生关系,并且在日后不用牵扯出任何婚姻关系的,就算是意外有了孩子也是一样。
所以算是古代版的先进一夜情机构。
我看了看还趴在我怀里的小包子,毅然的将他丢给了旁边还巍然不动的赵寅:“你去看着他,我好歹也得吧我相公给抢回来。”
赵寅被我那举动先是一惊,然后再我离去的身影后默默的苦笑。这还真的是辛酸啊……
为什么叫把我的相公抢回来?
这地方可是有着先进的一夜情结构!
也就是说他也是有着先进的抢亲活动的。
哦,虽然这个地方说是抢亲有些怪怪的,明显的来说,应当算是抢一夜情对象的活动。
有的地方流行用唱山歌来一决胜负,可是我唱歌一般般呐,哪拼得过别人的超高级的高音。
不过这地方刚好就不是唱山歌了……
它的形式叫做:斗舞。
所以本小姐就勉为其难的斗了吧,怎么说也得把相公抢回来才是。
我绝对不会承认这是自己的强项,矮油,怎么可能是自己的强项呢。
人家才没有那么阴险呢!
我上前走去,也没有换衣服什么的打算,只是将一直带着的斗篷上的帽子给放了下来。
当我走过去的时候刚好是一首曲子放完,一般这个时候会交换舞伴,或是直接开始自己的狂欢之夜了。
但是也幸好我走了过去,因为我的这个举动无疑就是向那少女发出了挑战。
“姑娘是不是想要与我挑战?”那女子看我走过去的样子,毫不在意的爽朗一笑,那灿烂的模样没有半点担惊受怕,想是早已胸有成竹了。
我一向都是喜欢这样的女孩的,因为我们是一类人。
不论说是自负也好,还是不喜欢拐弯抹角也好。
“小姑娘,你这话说的对也不对。”我明媚的笑了起来,说道:“虽然我是向你挑战才是入乡随俗了,可是他可是我的丈夫,我为什么要与你相比?这应该是理所当然的吧。我想即使是这地方也不该是否认正妻的地位的。”
我这酸溜溜的话说出来还真是让那个女孩子笑出了声来:“即使你是正妻又如何,我们要比的依旧要比,我管你是不是入乡随俗,如果纳达看得上我,那我做小妾也是可以的,中原不是很流行这样吗?”
好吧,我收回前面的话,这小姑娘实在是有些无耻。
“既然如此,你想要怎么比?”我用手拍了拍裙子,却是想着要做预热的准备了。没想到还有这么一天为了一个男人去表现自己,说实在的,还是挺有意思的。
少女松开了刚刚一直拽着墨修的手,轻笑道:“没什么为难与不为难只说,我们这边平时是怎么个斗舞法,我与你就是什么斗舞法。”
这样说起来那前面解释的话好像多此一举,怎么说那个用这个地方的斗舞法都是她占上风。
可我现在的我别无他法,就算是有法子,我也觉得这样挺好的。
又有挑战性,又可以表现自己。
我偷偷瞟了一眼墨修,当然是在某人面前表现自己。
“我可是第一次来这里,到底是个什么斗舞法你倒是说说,我总得是知道规矩的。”
她点点头随即说道:“这个并没什么难的。因为并不是说非要用我们这边的舞,你可以跳各种新奇的,别人没见过的,只要那个难度与技巧在那里大家能看的到,并真心为你所震撼就可以了。当然并不仅仅是动作,最主要的是你求欢的动作与感情。”
“求欢?”
“哦,我忘了告诉你,这个也是求欢舞。就是我们俩对墨公子跳,最后看墨公子能被哪一个打动,他跟着哪一个走也就算哪一个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