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吃了两碗饭,喝了一碗汤,抬着肚子就朝房间走,躺倒闭上眼就见了周公。
这一觉,睡到自然醒,身体有点酸痛,但精神很饱满。
我点了支烟看了看时间,发现才一点半,我捏着烟就出了房间朝堂屋走。
他们全在堂屋呢,阿康一见我,笑着就叫我,“徐姐你醒了?”
“是啊。”我回着,有些疑惑的看着他手上的超大号弹弓,又看了看放在地上那被一根筷子撑着的簸箕,“你们要干嘛?”
“我们要去支鹌鹑,你去吗?”
“去!”
然后我们又出去了,这是这次是开着车去的,依旧是溪边,不过这次偏下游,那里有片矮丛,草又高又密,是鹌鹑最好的栖息地。
我是没本事抓什么鹌鹑的,但是依旧很兴奋,因为我捡到了好多鹌鹑蛋,捡得我完全停不下来啊!
最后是大胡子来拉我,然后苦笑不得的说:“你这捡法,不出三天这里的鹌鹑都要灭绝了。”
“去你的!”我没好气瞥他一眼,“你们还抓鹌鹑呢,怎么就不灭绝了。”
“行行行,你高兴就好。”大胡子说着,就朝停在远处的皮卡走,“十分钟后收工。”
我对着他摆谱的背影皱了皱鼻子,随即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上拎着的布袋掂了掂,沉甸甸的,心刷一下就虚了。
遇上我又继续蹲下,摸进草丛,凭着记忆找到一个个小窝,把鹌鹑蛋往里放。
反正都长一个样,鹌鹑爸妈应该看不出来是不是亲生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