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不知道蓝先生作何打算?但是在大力哥面前,应该也不能做什么出格的行为吧?毕竟蓝先生虽然是魂斗罗,但武魂是雨燕。虽然被称为强攻系,但是跟紫力的强攻系武魂相比,还是差的遥远。紫力,他的武魂可是大力熊,而且有一点点金属性。而且这个一点点金属性可不是普普通通的金属性,而是极致之金。所以导致这个人的修行有点儿慢。但是这个金属性附着在这个武魂的爪子上,所以他的武魂异常的强大,以至于他是魂斗罗都已经可以硬抗封号斗罗的程度。就算这个蓝先生意图不轨,她也不可能在大力哥面前有那么一点点异状,因为他根本打不过这个人。秦枫还在暗中偷偷监视这个人,什么动作也没有,真是太无聊了。他还怕自己的精神力不够,还让两个魂灵帮忙。可是两个魂灵,也就是10万年的幽香绮罗仙品也没有任何声响。也就是说,这个人从精神上还是从动作上都没有任何的异状。不过这样的状态才是最好的,对于武魂帝国,对于天使殿来说,都是最好的发展,可是为什么这么难受呢?总感觉一点点的作用都没起到。不过,既然没有什么异状,那么他就可以去执行下一个任务了。秦枫除了监视这位姓蓝的先生还有另外一个任务,那就是调查邪魔森林五公里左右的异状。本来那个地方有40~60级的魂师做调查,可是有一个地点非常奇怪,那是到达70级魂圣等级才能进入的地点。可是到达70级的魂圣去哪里地点,就受到那里异常的排斥,根本没有办法进去,好像是有透明的屏障一般,阻挡这个人进去。但是要让一个70级的,还没有获得第七魂环的人进去也不可能,所以就换一个69级的来,但是那位69级的魂帝,从那里出来之后,整个人精神恍恍惚惚,好像看见了什么不该看的东西。自始至终,这个地方就被视为禁忌之地,而且还只有60级的魂师才能进入,换一个50级的魂师,他也不敢进入。但蒋兰和千逸轩,他们两个总觉得这个地方有什么大秘密。但是又不好派别的人进去,因为他们都知道这个地方实在是太危险了,危险到让那些人产生阴影。千逸轩也许下得很大的决心,才把这个任务派给了这个孩子,因为这个任务实在是太艰难了,而且不知道能不能完成。但是他们必须要探索这里面的秘密,而能信任的人只有他一个。要是千逸轩自己能进去,绝对不派秦枫进去,可是真的没有办法,它非常排外,就算是用超级斗罗的魂力去抵抗,千逸轩还是没有办法进入。所以千逸轩有了一种猜测,那个地方可能是危险,但是同样也伴随着机缘,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可能是一片的神诋传承之地。在这个世界上,能够抵抗魂师的力量,除了神力以外,没有别的了。千逸轩并没有把这个消息告诉蒋兰,要是让蒋楠知道,绝对不会让秦风去的,因为实在是太危险了。没看那名69名的魂帝,他本来前途无限,就是因为这一次任务,他变成了这个模样,大半年的时间才缓过来。但是,虽然浪费了大半年的修炼时间,可是他清醒的那一瞬间就已经突破了70级魂圣的状态,并且获得魂环之后还成为了74级魂圣。就相当于这大半年,他增长了五级魂力。就算按照平常的修炼速度,先天满魂力的修炼速度,半年时间,大半年的时间增加五级魂力也是非常困难的,必须日日夜夜修炼,而且还服用相适配的药草。可是他这大半年的时间,没有意识,没有精神,甚至连他的行动都是迟钝的,他根本看不出来这个人是活是死。按照那名魂帝的说法,他进入那一片地区之后,他的精神就开始恍惚。他感觉自己的灵魂与身体分开了,然后他就努力的想让自己的灵魂回归身体,之后他就清醒了。可是清醒之后却发现时间已经过去了将近一年的时间,但是清醒之后的好处还是蛮多的,五级魂力呀。千逸轩看见这个人的状态,想起了什么,但是他又不敢确认,因为有些东西,有些事情必须要亲身经历才能确认。更何况,面前的这个人都不知道这大半年自己做了什么。基于这个猜测,千逸轩才派出秦枫。要是让蒋兰知道,绝对会大声喧哗,并且阻止这个任务。虽然他给这名69级的魂帝带来的好处也不算多不算少,但是五级魂力而已,不值得去冒险,万一灵魂没有回归身体,这个人可就死了呀。秦枫也听千逸轩说了这次任务的风险,如果他真的不选择执行这个任务,他可以选择拒绝,并且只执行第一个任务就好。但是秦枫选择相信自己,他认为自己可以的,而且从小到大他都没有遇到什么危险,他需要一次战斗来激发自己的潜力,就算再天才又怎么样?只要没有力量,就算再有天赋也发挥不出来。千逸轩也是看出了秦枫那里的拼搏,才选择放任他去那个地方进行冒险。秦枫来到指定地点,看见这个地方是一片绿油油的草坪,甚至连任何药草都没有,就算是普遍的蓝银草都没有,剩下的那些小草都是杂草。“这里就是……”不知为何,秦枫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剧烈跳动,感觉到那片草丛有什么地方吸引了自己。秦枫缓缓走入草坪,如果周围有其他人就会发现,在秦枫走入草坪的那一瞬间,他整个人就从别人的视线里消失了,这个世界没有任何人能够观察到他。“你就是新的考验者吗,看看你的天资如何吧。”这个声音空灵,但是却有一股凄凉的感觉,总感觉像是诉说一种痛苦一般。“你是……”“我,只不过是一个异世界的灵魂。”(本章完)
番外4 灵魂之所(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