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多谢太太了,谢隋必当竭尽力,以报太太之恩。」谢隋对着她深深地鞠了一躬,心中充满了感激,这哪里是什么下人,这是在帮助他。
十年后,他已是成年男子,有能力保护姐姐,有能力养家糊口,正值壮年,妻子让他重获自由,对他来说,这是天大的人情,他暗自发誓,要以身相许。
林菲粤将两人送到了镇上的官府,将自己的身体交给了林菲粤,由官府盖了章,谢隋就像是一座山一样,将自己的一切,都交给了她。
但他还是很高兴的,对自己的前途充满了期待。
林菲粤请他们吃饭,他们用糖果把驴赶走,喂了它们一些青草,那头驴高兴地奔跑起来,比那辆马车还快。
「阿娘,这头毛驴真好玩,不如我们来起个名如何?」
「行,那就让秋白来拿。」
池秋白见小黑狗一副傻乎乎的样子,笑了笑,又补充了一句:「要不,就叫欢欢,你看看他有多活泼。」
「那就好,欢欢,你要乖,每天都给你好吃的,不干活,就当一头幸福的毛驴。」
驴昂首吠叫,惹得几个小孩开怀大笑,一路上都是笑声。
坐在驴车里的少女,慢条斯理的啃着零食,林菲粤眼中满是宠溺,眼中满是羡慕,这群人运气真好,连糖果都能给驴子当零食,自己还得把所有的东西都用来填饱肚子,这也太不公平了吧。
当驴车返回村子时,村民们都兴奋起来,「向氏还真有一辆驴子,这下发达了。」「那辆驴车要几十两,向氏,你钓了多少条鱼,才能换到这个价钱?」
「村长,这些鱼和野味都是我们村子的,向氏要把它们卖了,难道不应该对我们做点什么吗?」
王佳红来了精神,劈头盖脸的骂了起来:「放屁,你怎么不去钓鱼,怎么不去钓鱼,自己不行,就羡慕人家姑娘,还让人家给你面子,你|他|妈|的就是你妈!」
「王佳红,你到底给不给向氏做牛做马了?别人都是用一根骨头砸你,你看看你,一点利益都不要了。」
林菲粤拉着王佳红,说道:「没错,我要吃饭,当然要带着刺,只不过要看我的心情,而不是和别人一起。
就算是你,我也不会把它送给你的,它还在那里晃着尾巴,帮我放哨,让你把它弄走。」
等你吃饱了,再来找我算账?」
林菲粤最讨厌的就是那种看不上自己,却不肯上进的人。她气得想给他一巴掌。
赵三婶一看,这姑娘赚钱了,自然不会拒绝,可要是有人说她坏话,那可就惨了。
这几日,她算是见识到了,向氏与那些乡巴佬不同,她是个有能力的人,随便给点好处,都能让他们过上好日子。
她站在王佳红这边,反驳道:「眼睛发红是一种疾病,必须要治疗,她凭自己的能力赚钱,跟你有什么关系?
羡慕别人就不能自己挣钱,还羡慕别人的遗孀,多不要脸。
「赵三婶,招娣对你有没有好处,你替她说几句好话,我们都是街坊!」
「切,和你这样的邻居是最倒霉的,我们家的风气越来越差了,不管是对是错,我都会站在你这边,她是个寡妇,养大一个孩子不是那么好养的么?
我们巴不得他们出事呢,我们的祖先还教育我们要厚道,难道我们就这么好心被一条狗给糟蹋了?」
在赵三婶的帮助下,那几个男人被训斥得无地自容,灰溜溜地离开了。
池大明不知何时走了进来,黑着一张脸,将这些流言蜚语看在眼里,默不作声地将她送回了家。
王秀莲没有料到他们会有一辆驴车,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她的儿子生前也没有这么大的积蓄。
「这辆驴车,真的是我们的?」
「对,我从妹妹那里买来的,王阿姨,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妹妹已经让我们的女儿上学了,她给我们买了一辆毛驴,用来送他们上学,这可不是亲生母亲能做到的。」
「嗯,是啊,能娶到这样的好媳妇,也是我们家的福分,赵弟,赶紧去洗澡,妈去给你烧水。」
谢隋和姐姐谢薇都是一脸警惕地看着她,谢薇则是一脸的疑惑,这房子也太破旧了吧。
林菲粤道:「这对姐弟是我在半路上认识的,他们家境不好,就把他们带来了,让他们跟我们一起玩,多几个人吃饭也行。
谢隋,带着姐姐,这位是奶奶,从现在开始,叫阿奶吧。」「阿奶好。」
王秀莲无奈,只得说道:「乖,我们现在就是一家人了,我这就去拿两套干净的衣裳,我们也该洗澡了。」
谢隋连忙道谢,然后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脸擦了一遍,两人都很白净,尤其是谢隋,身上还散发着一股学者的气息,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帅气的年轻人。
王佳红将所有的菜都准备好,一家人都在花园里吃饭,林菲粤也不管他们,直接让他们去了。
两人坐在一张桌子上。
农村里可没有吃饭不说话的习俗,林菲粤详细询问了一下谢隋爹的家庭背景,原来这位老人还是个读书人,跟在他爸爸身边读书。
可是,她连试都没有考上,家里穷得叮当响,连看病的钱都没有,母亲也跟着别人走了,留下了两个孤儿,被族里的人欺负。
「谢隋是个读书人,可以做秋白和冬至的贴身丫鬟,小薇,你带着夏夏,照顾好她和春望,让他们帮忙干点活,你就在这里住下来。」
「谢阿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