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闻毒阎罗曾是个读书人,儿子死在了庸医手中,自此性情大变钻研医术。与人看病的时候,故意反着用药,越吃病的越厉害!”
李平安无奈道:“从你这厮嘴里,江湖上就没好人了?”
“好人谁混江湖啊!”
智刚说道:“江湖险恶,真的好人用不了多久就变死人,那些大侠手底下哪个没有百八十条人命?”
李平安反驳道:“大侠可不会奸淫良家女子!”
“大人说的有理。”
智刚话音一转说道:“和尚在江宁府厮混的时候,不小心让江宁大侠抓到了踪迹,从府城追杀数十里。他一路上失手打死了十来个无辜百姓,毁坏的房屋店铺更不必说,这位大侠该不该抓来天牢?”
“你这厮尽是些歪理邪说。”
李平安嘴上反驳,却也不认同江宁大侠的做法,因为自己就是普通老百姓。
你们想想,哪天你带着老婆出了城,吃着火锅还唱着歌,突然就被路过的高手打死啦!
智刚幽幽说道:“大人,和尚我若是个狱卒,有祖传的铁饭碗,手里头不缺银子花,莫说去混江湖,连这狗屁武道都不学……”
李平安沉默许久,转身离去。
真实的江湖,表面看是打打杀杀、逍遥放纵,实则仍是不痛快的人情世故。
譬如智刚讲过的武道高手,绰号有剑神剑仙剑圣,一个比一个响亮,偏偏没有人自称剑皇剑帝,就是为了避讳朝廷,免得让镇抚司扣上反贼帽子,轻则流放重则诛九族。
高手也是人,不是餐风饮露的神仙,需要花银子穿衣吃饭,有亲戚朋友为羁绊。
“这狗日的世道,混江湖都不痛快……”
李平安唾了一声,向着乙十二号狱走去。
天牢照卷宗记录,里面关押的是个精通易容术的贼王,混入瑞王盗窃夜光杯,结果失手中了陷阱。
牢中终年不见天日,阴气森森,狱卒容貌受此影响,普遍显得老七八岁。
长生不老天赋让李平安青春永驻,短时间看不出区别,等十年二十年后必然会露出破绽。
所以,得学易容术遮掩真实容貌。
天牢的犯人一般都很识趣,非必要不会拒绝狱卒的“请求”。
死刑犯临终前不想受罪,没判死刑的更不敢招惹。
毕竟,天牢中死于意外的犯人太多了!
贼王听到李平安想学易容术,很痛快的点头答应,当即传授了一种易容膏的配方,抹在脸上可以修改脸型改变肤色,而他的要求很简单。
“大人,能不能让我快点死?”
“为什么?”
李平安见过求治病的,求酒肉的,求放风的,从没见过求早死的犯人。
生死之间有大恐怖!
纵使知晓死罪难逃,犯人也不想早死,反而特别珍惜行刑前的日子。
“我快坚持不住了。”
贼王缓缓掀开上身囚服,几乎没有完整的地界,胸口的腐肉流着脓血,甚至能看到白森森的肋骨。
“再这么审下去,或许会忍不住招供,说出妻儿老小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