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富豪没听,果然真的被小人嫉妒使绊子,从而生意一落千丈。
就算听了低调行事,过阵子还是会因为什么原因,生意也大不如前。
所以不管有没有人干扰富豪,最终的结果都是一样的,命中有此劫罢了。
“唉——”王天霸叹了口气再次默不作声。
“你要把他送往何处?”万念归问。
“原本花了三年的时间送到了永合城,但是到了地方之后才发现男孩的家人已经搬家了,多地打听之下得知他们一家搬到了摇光台附近的小村落,就换了个方向去往摇光台。”
“又花了多长的时间?”
“两年了。”
“五年。”万念归跟王天霸碰了碰杯,“我敬你是条汉子。”
五年的时光于神仙来说,眨眼间的事,但是于凡人而言,他们有多少人会用五年的时光去做一件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的事?
王天霸碰杯之后又将酒一口饮尽,“五年了,你还是第一个愿意和我促膝长谈的人。”
他这一路上吃了太多苦,刚开始背着棺材人人嫌他晦气,马车都不让他坐,就只能将棺材包得严严实实。
后来越走越穷,吃了上顿没下顿,就只能边走边找零工挣点钱,但是零工人家也看身世清不清白,他背着一个古怪的大盒子,又说不出盒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谁敢要?
后面没办法,就只能靠打猎为生,用点动物血肉和皮毛去换钱,竟然就这样坚持了五年。
今天会进跟万念归同一个酒楼,也是觉得摇光台不远了,又听闻这家酒楼的酒好喝,才忍不住进去点了一壶酒,没想到刚好碰到那档子事。
“你要是不介意,明天和我一起同行去摇光台。”
听了这么动人的故事万念归一点也不吝啬,大方邀请王天霸进入自己的队伍,反正有那个逆徒在,在他的目的没有达成之前,大概率不会忤逆她的意思。
“有人结伴也好。”
两人一杯又一杯的酒下肚,喝得迷迷糊糊全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巷口站着一道浑身气场冷到结冰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