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雷之剑意】(2 / 2)

二人从此过上了没羞没躁的生活。

亲亲,抱抱,举高高,都可以。

只可惜,最后一步,每每要得手时,却突然醒了。

真是气恼。

这一世,他的天赋更加可怕。

自己若不努力,两人的差距只会越来越大。

逐渐跟不上他的步伐。

直至看不见他的背影。

手握长剑,转身离去。

只差最后一次,她便凑足购买筑基丹的灵石了。

虽有家族支撑,可筑基丹此种奢侈之物,家族也并无存货。

偶尔有一颗,都是给李香雪此类核心弟子。

所以,她只能自己想办法。

李剑炼体,练剑,一日复一日。

不过,李香雪已离开三日未归。

大概是遇到什么危险了吧……

不及多想,后山又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天剑宗,慕容明月又派人,送来了一万株灵草,药草。

而且,年份明显比上一次要高很多。

这女人,非要弄得天下皆知,她堂堂一个天剑宗少宗主,天之骄女,在倒贴一个男人?

此番运送灵草,药草,虽有空间戒指收纳,但她却特意派出一队人马护送。

如此大张旗鼓。

恨不得天下皆知,她图什么?

天剑宗禁地。

耳边有着价值连城明月吊坠的女子,脱了鞋子,坐在云雾缭绕,灵气弥漫的池塘边上。

晶莹小脚不断晃啊晃,偶尔挑起一串水珠。

水珠从脚背上缓缓滚落下去,阳光之下,晶莹剔透。

这时,一白衣侍女从天空落下,恭敬于三步之外止步。

眼神之中的敬佩,羡慕,及尊敬之意,如何也掩饰不住。

微微颔首,执礼道:

“禀少宗主,他将储物戒都收下了。

不过,似乎有些疑惑不解,但也没多问什么。”

顿了一下,咬咬牙,壮着胆子问道:

“少宗主,我观那人也不过普普通通,天赋平平无奇,他值得您这般付出么?”

踏!

温泉灵池之中,晶莹剔透的小脚,轻踏水面,一颗水珠飞起。

只见她轻轻挥了一下衣袖,水珠便将那侍女击飞十米之远。

许久也爬不起来。

“少宗主饶命,奴婢再也不敢了。”

她听不出丝毫怒气,却比怒火滔天更可怕,不容置疑道:

“以后,我不想再听到有人在我面前议论他。”

“是,奴婢遵命!”

盯着眼前灵气浓郁的温泉池,她的双眸之中,闪过一丝诡异。

三年之期,三十招之约,我必胜!

届时,即便你再如何不愿,也必须得在这天剑宗之上,与我完婚。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你总该不会违背赌约。

你不是那样的人。

不过,那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男人。

自己还是得再做一手准备。

上了天剑宗,这洞房,你愿意入,当然最好。

如果不愿意……

如今,三年之期,三十招之约,已被她弄得天下皆知。

两年后,天剑宗上下,必然人山人海,人满为患。

万众瞩目之下,自己光明正大打败他。

看他如何退婚!

前世,我得不到你。

这一世,定要得到你。

不过,他的天赋太过可怕,自己还是得想想,如何取胜。

只需支撑三十招,自己便胜!

忽然,一直插在身旁的佩剑出鞘。

赤脚,升空。

握剑,指天。

灵池灵气,将她包裹其中。

几乎凝为实质的灵气,滚滚如雪球。

其中有闪电交织。

这是雷灵气!

天空,雷云滚滚,誓要撕破苍穹。

咔嚓!

一道紫色雷电劈下。

这一日,天剑宗上下沸腾。

时隔五百年,天剑宗再出剑意天才。

少宗主慕容明月,于禁地灵池,顿悟雷之剑意。